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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福州市档案局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6-03-15 来源:档案局 字体:【大】【中】 【小】

2016年度福州市档案局预算说明

 

按照榕财预[2014]76号要求以及《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福州市档案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榕财指〔20169号),现将我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档案局、福州市档案馆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榕委办〔199645号),福州市档案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档案法》及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进行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实施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审查批准各级各类档案馆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向国内外单位或者个人赠送、交换、出卖档案复制件;审批各单位需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境的档案及其复制件;审批外国组织和个人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利用市内各级各类档案馆档案的申请。

(三)调查处理违法案件,承担全市档案执法监督的行政复议工作;监管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应当保密的集体和个人档案。

(四)对全市各级各类档案局、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重点项目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审查制定市级各专业系统的档案管理办法;组织全市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工作。

(五)集中统一管理市级各机关、团体及其所属单位重要的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六)负责接收市级各机关、团体及其所属单位的档案资料,研究并组织实施馆藏档案的保管、整理、编目、统计、鉴定、解密、利用、开放等工作;征集本市散失国内外的档案资料;做好档案史料的编辑出版工作;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管理和现代化建设;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

(七)组织并指导全市档案理论和科学技术研究、档案保护、档案教育、档案宣传以及档案干部的培训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上级档案局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州市档案局包括7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州市档案局

财政核拨

42

36

三、2016年部门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深化《意见》和《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15号)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5〕1号),是党和政府在新形势下全面加强和改进档案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反映了党和政府对档案工作的新要求。各级档案部门要紧紧抓住这个机遇,进一步深化对这两个文件的贯彻落实。一要进一步加大对文件精神的学习宣传力度。二要抓好文件精神在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落地。三要把握好契机,着力解决制约本地本单位档案事业发展的最突出的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档案法治建设

各级档案部门要以市人大常委会档案“一法一例”执法检查活动为契机,积极争取当地人大常委会支持,开展档案执法检查活动;已经开展的地区,要根据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研究提出落实方案,抓好问题整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有重点地开展档案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严格查处各类档案违法案件;加强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引导、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做好档案工作。继续开展档案服务机构备案工作,加强对档案服务机构的监管和服务工作。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任务,建立健全各方面档案,凡是对国家、对法人、对公民维护合法权益具有法律凭证的档案都要收集好、管理好、利用好,为法治福州建设提供全面真实的档案凭证。

(三)进一步提升档案工作服务能力

1. 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能力。深化档案开发利用工作,更加积极主动地利用历史档案服务我市大局、服务现实需求。积极参与福州新区、自贸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枢纽城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主动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档案资政服务,为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建档指导服务,让档案工作更加完整、更加权威、更加便捷地为全市中心工作提供信息基础和决策参考。

2. 不断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提高企业档案工作水平,服务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完善国有改制关闭企业的档案处置工作,逐步加大市属集体改制关闭企业档案管理的监督指导力度,推进全市集体改制关闭企业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指导,建立项目档案验收工作台账,实现对项目建设档案全程的前端控制、跟踪服务和同步管理。继续做好我市小城镇建设和开发区档案的收集与归档工作。继续抓好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建档工作,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服务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探索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新模式,做好“乡村记忆档案”示范项目建设。

3. 不断增强服务民生的能力。进一步将民生档案纳入国家档案资源体系,注重做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就业、住房、医疗、社保、教育、食品安全等各类文件材料的建档归档。对涉及民生的档案要及时收集、整理、鉴定和优先提供利用,深化异地查档、跨馆服务工作,逐步实现人民群众利用民生档案“一站式”服务,更好地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支持。各档案馆(室)要依法做好档案和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利用服务,改进查阅方式,简化利用手续,免除利用收费,最大限度满足利用者需求。

4. 不断增强服务文化强市建设的能力。充分利用好档案这一文化“母资源”,积极服务福州文化强市建设。坚持做好档案编研工作,主动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编研开发,不断探索档案资源开发新模式。充分挖掘档案的历史和文化价值,科学选题,精心策划,努力打造一批档案文化精品。继续围绕“国际档案日”集中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善于利用大众媒体的影响力,让社会上更多的人关注档案文化。加强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举办形式多样的陈列展示和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档案馆的社会教育功能。

(四)进一步加强档案基础业务建设

1. 全面加强档案资源建设。以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第8、9、10号令为抓手,全面夯实档案业务基础。依法开展到期档案的接收进馆工作,尤其要加大民生档案的接收力度,建立门类齐全、内容丰富的馆藏资源体系。立足各地区优势和独特历史文化,加强重点建设、重大活动、涉台涉侨、民俗文化、闽都文化、畲族文化、名人故居等具有福州特色的档案资源建设,着力打造“福州城市记忆工程”,全面记录和展示福州城市变化发展轨迹。加强对新领域、新机构、新型组织档案的监督与指导,做到应建尽建、应归尽归、应收尽收。继续做好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

2. 大力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各级档案馆(室)要大力实施“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战略,一是安排档案信息化专项经费,加快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步伐,各单位从2016年起按照规定向国家档案馆移交纸质档案时,应同步移交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副本。确保到2020年,县级以上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达到80%以上,县级以上各部门各单位及乡镇(街道)档案室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达到100%;二是各单位要按照《福州市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榕委办发〔2015〕35号)要求,落实专门人员做好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完整收集、规范整理、同步归档等工作,确保电子文件及时向本单位档案室归档和电子档案定期移交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支持电子文件在线归档,市直各单位档案室要与福州市政务电子文件档案接收管理中心有序衔接,实现政务OA系统电子文件、电子档案在线接收、管理和利用。积极开展法人单位的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兴发布平台的信息归档工作。继续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完善各项标准与规范,做到“基础设施够用、管理系统好用、档案资源适用”。推进我市档案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夯实档案信息化基础,以档案信息化推进机关治理能力现代化。

3. 积极助推机关档案工作转型升级。一是在信息化条件下,机关档案工作不再是机关各项工作的终点,而是与机关办公自动化形成完整闭环又自成体系的专业型、智慧型工作。档案工作的管理范围已从纸质档案扩展为各种不同载体档案;管理对象从档案转变为信息;管理层次从档案目录管理升级为档案全文甚至全信息管理,机关档案工作面临着从传统时代到信息时代的跨越。档案人员要转变观念,明确机关档案工作的新定位,并善于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采用购买服务等方式从事务性中解脱出来,变档案保管员为档案信息管理师,变手工劳动者为规划的制定者和监督者,变被动的档案提供者为主动的机关智库和参谋,助推机关档案工作转型升级。二是要推动机关日常档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在传统载体档案向电子档案管理过渡时期,要继续以稳妥的态度抓好传统载体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等基础业务工作,这是机关档案工作转型升级的必要前提。尤其是新近设立或合并的单位,更要把日常管理工作做扎实,切实做到收集齐全完整、整理规范有序、鉴定科学准确、保管安全可靠,坚持不懈地把日常档案管理工作做好。三是要继续做好机关档案移交工作。各单位要按照移交规划继续做好档案进馆准备,要做到“进馆范围不缩减、进馆要求不降低、进馆时间不拖延”。

4. 扎实推进档案馆库建设。《实施意见》强调“县级以上党和政府是本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建设主体”,各级档案部门,特别是档案馆建设尚未达标的档案馆,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动落实档案馆建设主体责任,争取档案馆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新建、扩建档案馆库,提高档案库房的防灾标准,档案馆库建设要与档案存量及年增长量相匹配,至少应满足未来20年档案存放需要。连江等档案新馆要加快建设步伐,争取尽快投入使用。开展全市档案库房需求及档案接收保管利用情况调研,探讨统筹规划建设档案库房的意见,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5. 加强档案安全保密工作。一要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档案安全保密制度,规范库房管理,强化安全保密意识,扎实筑牢档案安全防线。进一步改善保管条件,完善档案馆库设施设备。综合运用各种先进的技术手段对档案进行有区别的综合性保护,以数字化档案代替原件利用。二要建立健全档案安全防范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要建立和不断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一体”的安全体系,健全档案安全应急处置制度,经常开展档案安全自查和应急演练,确保档案安全受到危害时得到优先抢救。三要按照国家档案局《档案信息系统安全基本要求》,强化档案信息系统的管理。科学选择档案数据存储载体,加强存储载体保护,严防数据丢失。继续开展档案数据在省档案馆的集中备份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档案局《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加强档案数字化外包管理,认真审查监管,杜绝数字化服务机构获取档案信息。

(五)进一步加大档案事业的支持保障力度

1. 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各级档案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档案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将档案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范围,纳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依靠各方面力量推动档案事业加快发展,坚持党委和政府领导、档案部门归口负责、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档案工作体制。各单位要帮助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档案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的保障,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列入文明创建考核内容,促进档案工作与各项事业的业务管理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

2. 完善档案事业投入机制。要把档案馆库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统筹规划,统一建设。要科学合理核定档案工作经费,将档案部门在文件收集、鉴定、整理、保管、安全保密、提供利用、编纂、陈列展览、档案宣传等方面的经费列入预算。特别要保障档案数字化、档案信息化建设以及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费用,为档案工作的开展提供足够支撑。

3. 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各级档案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主动适应新常态,注重提升政治素养、业务素养,加强作风养成。持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平安单位创建工作。依照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整改存在问题。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加大机关效能建设力度,不断加强绩效管理,持续改进机关作风,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要给档案干部创造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环境,为档案干部学习培训、挂职锻炼、交流任职等创造条件,充分发挥档案业务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着力打造一支适应新时期档案事业发展的档案干部队伍。

四、2016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部门收入预算为936.8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36.8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0.75万元,公用支出89.13万元,项目支出412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936.8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档案事务) 335万元。主要用于本局机关人员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档案事务)86.03万元。主要用于本局综合业务支出。

(三)档案馆412万元。主要用于档案馆项目支出。

(四)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45.48 万元。主要用于本局离退休人员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住房公积金31.1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提租补贴9.85 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提租补贴的支出。

)购房补贴 17.4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购房补贴支出。

六、“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 16.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上级档案部门组织的境外培训学习,与2015年预算安排相比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2.4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2015年预算安排相比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 1.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及其他省市档案部门工作交流考察等方面的公务接待活动,与2015年预算安排相比持平。

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

 

附件: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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