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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档案局关于2018年第二批“双随机”抽查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12-29 来源:档案局 字体:【大】【中】 【小】

榕档综〔2018〕135号 

 

各县(市)区档案局(馆):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按照《福州市档案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和《福州市档案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档案局2018年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档案局抽调执法人员,于2018年11月起对鼓楼区档案馆、台江区档案馆、仓山区档案馆、闽侯县档案馆、罗源县档案馆等5家县(区)档案馆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福州市档案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市档案局通过现场摇号方式,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4名执法人员,于2018年11月起对执法对象名录库中的5家县(区)档案馆进行抽查。抽查事项为“贯彻实施档案法规的监督检查”中的“依法接收档案监督检查”,占比例的3.5%。

  二、抽查情况

  抽查方式采取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经检查,上述单位都能认真按照《福州市档案局转发<福建省档案局关于开展依法接收和依法移交档案执法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榕委办〔2015〕39号)要求做好本区域档案接收工作,制定档案接收办法和接收计划,印发档案接收标准及规范,对拟接收的档案进行质量审核,同步接收档案数字化副本,建立健全档案安全管理制度,档案接收工作总体情况良好。

  三、存在问题

  从抽查的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档案接收不及时不完整。台江区档案馆未能及时接收部分单位到期档案,罗源县档案馆因新馆建设原因导致到期档案接收率偏低。

  2.档案整理不规范。台江区档案馆接收的部分单位档案整理不符合规范要求。

  3.档案库房不达标。仓山区档案馆因办公场所限制导致档案库房面积不达标。

  四、整改要求

  对在随机抽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市档案局已开具《整改通知书》,要求其认真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并适时对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检查整改落到实处。

 

 

 

 

 

福州市档案局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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