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15 来源:{{el}} 字体:【大】【中】 【小】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档案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自身职能,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放管服”改革
我局立足自身职能,按照省档案局、市司法局、市审改办相关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动态调整了权责清单并依法公布,公布了“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清单、工作计划以及证明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信息等,严格规范档案行政执法行为。动态调整优化省网上办事大厅、市政务清单管理系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对照标准化事项,将原有14个事项调整为7个,对“已备案服务机构到期复核”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同时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减少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目前我局办理事项均可全流程网办、一趟不用跑,办理时限压缩比、免政府材料事项占比等6项考核指标均居全省档案系统第一。
二、进一步强化档案执法检查
今年年初,我局以档案馆内部业务建设评价、“档案安全工作”综治考评等为契机,加强对各县(市、区)综合档案馆的检查指导,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好“后半篇文章”,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档案局落实职能,加强对辖区内档案工作的监管和指导。我局还对26个市直部门开展档案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本年度绩效考评。此外,我局继续加强对档案服务机构的备案管理,定期更新福州市档案服务机构备案名单,并联合省档案局和市场监管部门先后对4家档案服务企业开展档案检查和信用监管,有力督促档案服务企业提升服务质效。
三、进一步深化档案法治宣传教育
(一)不断提升档案工作队伍依法管档治档能力
我局按照普法清单及计划,以集中学法、普法讲座、近邻党建等形式开展系统内普法,先后组织了2次中心组学习、3场普法讲座、1次近邻党建普法交流,有效提高了档案工作队伍知法、守法、用法、执法能力水平。
(二)积极开展形式丰富的档案法治宣传活动
我局以档案检查指导为契机,向机关单位及档案服务企业宣传档案法及配套法规。在福州日报、福州晚报“法治福州.谁执法谁普法之窗”专栏各刊登了1篇档案违法案例。以“我执法 我普法”直播节目的形式,在罗源县档案馆现场直播教科书式档案执法检查全过程,广泛发动干部、群众收看,有效营造档案普法浓厚氛围。走进福州广播电台“党风政风热线”直播间,介绍和宣传档案工作开展情况,解答群众关心的民生档案热点问题。
此外,我局组织开展档案普法进社区、进学校。与仓山区金山街道金环社区、鑫龙社区建立共建合作关系,定期组织工作人员送法进社区。结合学雷锋纪念日、“七·一”建党节及元宵节、重阳节、端午节等节日,在党建活动、慰问活动、志愿服务活动中宣传档案工作、开展档案普法。联合福建省档案局和相关档案部门,在闽江学院、晋安区鼓山镇东城社区、仓山区金山街道金环社区等组织档案普法宣传,活动内容丰富、形式有趣,取得了显著的宣传效果。
四、2021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能力
积极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对建设六个城、打响五大品牌、实施九大专项行动等重点领域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健全“互联网+监管”手段,探索档案数字治理新模式,服务我市营商环境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乡镇档案工作办法》《村级档案管理办法》为抓手,完善优化农业农村档案管理体制。联合重点办、城建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备案登记、监督指导和专项验收工作。
(二)进一步提高档案治理水平
继续推行“办局一体、局馆联动”模式,强化党管档案工作制度优势,促进局馆协同,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县级档案主管部门配齐人员,确保法定职能高效运行。加强对档案馆(室)业务建设的监督和指导,加大档案“双随机”执法检查、档案工作绩效考评、档案服务机构专项督查等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各级各部门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深化档案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对接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做好档案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规范事项办理流程。加强对档案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管,规范档案服务质量,有效扩大档案工作覆盖面。
(三)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管理
健全完善档案安全保障体系,督促各档案馆组织开展档案安全风险评估与隐患排查治理,在移交接收、保管保护、利用服务等过程中强化安全措施,推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定期开展档案安全自查,重点抓好汛期档案安全工作。完善档案服务外包安全工作监管机制,对涉及档案安全的寄存托管、数字化、信息系统建设等重点领域实施监管。开展档案数据安全管理培训,扎实做好档案数字资源备份工作,切实保障档案数字资源安全。
(四)进一步扩大档案法治宣传效应
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通过编辑出版书籍、举办展览、拍摄专题片、制作短视频、开展网络直播等方式,扩大档案法治传播和宣传效应。围绕重要时间节点、重大纪念活动,积极开展国际档案日、宪法宣传周、科普宣传周等宣传活动,扩大档案宣传的社会影响力。
(五)进一步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和对档案工作的批示精神,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认真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重要职责。发挥“档案专家”、“档案工匠”示范作用,加大档案业务培训力度,着力培养档案收集鉴定、保管保护、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等专业领域的业务骨干。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强化一线考核结果运用,激励档案干部担当尽责、激情创业,推动全市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力打造新时代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新贡献。
五、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根据《福建省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为解决档案主管部门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要求“市、县级档案主管部门要参照省档案局、档案馆做法,积极协商当地机构编制、司法行政部门,将同级综合档案馆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纳入档案行政执法力量统筹”,“积极推动经统筹的工作人员参加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并申领行政执法证件”。我局落实省局上述要求存在一定困难,希望市司法局协助推动市档案馆工作人员取得执法资格、纳入我局执法队伍,并协调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一体推进。
福州市档案局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