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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礼从客琉球收徒传艺

发布时间:2019-09-29 来源:福州晚报 字体:【大】【中】 【小】

  (一)

  清代册封琉球共有八次:康熙元年(1662),张学礼、王垓封尚质;康熙二十二年(1683),汪楫、林麟焻封尚贞;康熙五十八年(1719),海宝、徐葆光封尚敬;乾隆二十二年(1757),全魁、周煌封尚穆;嘉庆四年(1799),赵文楷、李鼎元封尚温;嘉庆十二年(1807),齐鲲、费赐章封尚灏;道光十九年(1839),林鸿章、高人鉴封尚育;同治五年(1866),赵新、于光甲封尚泰。后三任册封正使都是福州人。

  张学礼,字立庵,辽宁辽阳人,自称“三韩人”,清“汉八旗”镶蓝旗人。王垓,字汉京,胶州王家庄人。

  张学礼第一次赴琉球时,在福州待了四年时间,无功而还。他回京后没有把事情的原委,详细向皇帝报告;而福建的总督和巡抚也没有把情况上奏朝廷。康熙即位后,对大臣进行考核,“及学礼等奉掣回京,又不将前情奏明,该地方督、抚诸臣亦不行奏请。迨朕屡旨诘问,方悉此情。”(周煌《琉球国志略》)所以,康熙不高兴了,就“将正副使、督抚等官分别处治”,最后“仍遣正使张学礼、副使王垓,令其自赎前罪,暂还原职”。

  (二)

  康熙元年(1662)十月,康熙再次任命张学礼与王垓为琉球册封正副使,赴琉球册封。

  张学礼一到福州,所有册封的事情,当地都已经准备妥当,还有恰好遇到“红毛国(荷兰)进贡请兵”,所以从他们那里得到了船舵。

  册封使团于六月初二,从马尾港启航,封舟从梅花经过时,“见梅花所故城,荒榛瓦砾,满目凄然。”梅花有一座天妃庙,琉球翻译谢必振禀报说:“天妃姓蔡,此地人;为父投海身亡,后封天妃。本朝定鼎,尚未封。”于是,张学礼上岸烧香,并“许事竣请封。”此庙供奉的是闽人三十六姓后裔女子蔡红亨,长乐人称蔡姑婆。《闽都别记》有“永乐帝遣使封中山,蔡姑婆回闽遇临水”的故事——永乐年间,皇帝派册封使节赴琉球册封中山王尚巴志,在福州挑选了以蔡茁为首的十八姓之人去琉球,琉球王赐他们大夫等官,“配以夷女,各姓传代,子孙世袭。”到万历年间,蔡茁后裔中有一女名红亨,二八年纪,美貌倾国,还有一特殊本领,能灵魂出窍,前往海上救难。一次,蔡红亨在海上遇封舟,封舟上载有临水夫人,于是就拜临水夫人为师。后来,她随进贡船来福州时,在长乐梅花得道升天,被封为天妃。至今,长乐梅花尚有蔡夫人庙,香火不断。

  (三)

  据说,这次琉球为新国王册封事,派人来请封,前后共来了六十人。由于一些原因,请封团队在福建滞留了很长时间,其间有四十余人死亡。张学礼到达琉球时,那些家属就前来打听请封团队人员的消息,得知人还活着的家属很高兴,“询知人在者,喜逾重生”,得知人“已故者,哀恸欲绝”。

  张学礼前往琉球的时候,“从客”里有一位姑苏人姓陈名翼,字友石,多才多艺。当时琉球王世子“弥多罗”、王婿“哑弗苏”、法司儿子“喀难敏达罗”,拜陈为师,跟他学弹琴,“王持帖请授世子等三人琴”。他在天界寺教了一个月,又移至中山王府教了一个多月。“授世子思贤操《平沙》《落雁》《关雎》三曲;授王婿《秋鸿》《渔樵》《高山》三曲;授法司子《流水》《洞天》《涂山》三曲”。

  还有一位杭州“从客”吴燕时,字羽嘉,精通岐黄,医术精湛,“切脉知生死”。琉球当地来找他治病的人,“无不立愈”。他也收了好几个琉球人做徒弟,传授中医医术。

  至于这次册封有没有福建的从客在琉球收徒传艺,使录里未见记载。

  (四)

  “大典既竣”“候风回舟”,以往封舟都是等风信,遇到可以返航的风向,就返航。而张学礼等到冬至后才走,结果“严冬凛冽,舟皆裹冰”,海浪冲上船,把掌舵人的衣服溅湿结成冰,“不能施力”,惊险无比;而且篷被飓风刮没了,大桅刮断了,偏偏又遇上敌情,翻译谢必振、守备王祚昌报告:“我船篷、桅俱无,若调风对敌,万不能奈何!”张学礼说:“岂可束手待之!”“急令各官督内司长随各备弓箭、铳炮、手枪,其余舟人取压船石,贮备对仗。”

  这时,天边飘来一团云雾,罩住了封舟。等到雾退时,船已到“福宁”(今霞浦福安一带)。二十四日,接报说:“船已到五虎门。”刚好遇到退潮,然后封舟放炮告示,却把沿岸炮台的值班兵丁吓着了,以为是敌人,“亦放炮迎敌”。封舟上“急令鼓吹,扬旗示之”,然后“官役出迎,直达闽安”,闽安李总镇上船慰问。

  船到南台,靖藩、督、抚、司、道出城迎接,“情礼欢洽倍于去时”。“二十五日,进城。至天妃庙,行香”。张学礼跟王垓“各出资酬愿,如所许数;员役亦然。督、抚委王守备修盖庙宇”。张学礼还买了“金冠、悬匾”“答神惠也”。

  七月初十日,张学礼同副使王垓带领随封官员和琉球陪臣谢恩复命,把琉球进贡的土特产交到礼部,然后奉旨宴犒随封官员。琉球陪臣返航前,把琉球王给正使的赠金百两、副使九十两,再次送给张、王,又遭到推辞,只好上奏康熙。康熙下旨:“着张学礼、王垓收领。”

  周煌《琉球国志略》记载:“王又另疏进学礼等所辞宴金正使一百两、副使九十两,请令二臣收受。部议不可,奉旨:‘这琉球国所与宴金,仍着使臣收受。’”

 

 

作者:陈守强 林文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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