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的“请用国货”碑
鼓山上的“国货救国”摩崖石刻
■陈咏民文/图
在福州鼓山登山道往上约400米处右侧,有几段体现“国货救国”内容的摩崖石刻,独树一帜,引人注目,尤其是“国货救国”四个大字,左下方署“福建促进国货公会宣传部制”。这是民国时期留下的历史遗迹。
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后,福州人民积极参与全国性的抵制日货运动。1925年“五卅”惨案发生,各地成立国民外交后援会,抵制日货、英货,揭发奸商私运日货。
当时,在新建成开放不久的南公园内建立国货陈列展览馆,在馆前立一石碑,上刻“请用国货”,左下侧刻署“福建促进国货公会宣传部制”。南公园大门前的马路被命名为“国货路”。抗日战争时期,南公园遭到严重破坏,国货展览馆被毁。“请用国货”石碑被迁移到市中心南门兜树立。这块石碑在“文革”中失踪。
福建省档案馆馆藏1920年9月出版的福建保存国货公会《国货调查录》(第三期),书中详细调查省内外国货出口情况,汇订成书,分送各界以备随时购用。书中大力宣传“请我同胞,倡用国货”。
翻开书页,“某某国货庄”、“纯粹国货”、“振兴国货,挽回利权”等,充满了“国货”意识。企业的名称也耐人寻味,如“醒华公司”、“振中染织布厂”等,提出“为振兴实业挽回利权,以保存国货起见,建设工厂,各界爱国者诸君,请爱国同胞用国货”。福建保存国货公会还附设国货展览会。
福建促进国货分会在西湖、南公园两处设国货陈列馆。还举办国货讲座,改编《国货运动》(宣传刊物)每月出版一期。编行国货旬刊、国货画报,布置宣传国货运动的场面。全城公共场合如剧场、菜社、澡堂、茶店、旅馆及要冲等巷墙壁、电杆、渡船、小火轮上,一律贴、挂该会的宣传品,大书劝用国货标语或说明提倡国货的利益与购置洋货损失的文章,并设置国货访问处。
陈列方面,添置新产品,各地国货日新月异。举行全省物产展览会。举行国货陈列馆西湖分馆开幕式,1936年8月开放展览。编印各种刊物画报、传单、标语,举行演讲,订阅参考书报等。
1935年2月会务工作报告显示,福建促进国货分会推出新的宣传措施,如举办春灯宣传,裱制纱灯三十面,上绘劝用国货寓意故事画及各种统计。利用旧历灯节及迎神赛会,每晚轮流在各处张挂警醒观众;出版《国货运动》第二期;向福州中国国货公司接洽举办汽车流动商店,呈请建设厅拨借汽车将车身改造商店形式装载国货轮流驶往城乡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