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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新举措助推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20-11-11 来源:中国档案报 字体:【大】【中】 【小】

  由湖南省档案局牵头制订的湖南省地方标准《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规范》,经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发布,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包括《国家综合档案馆规范化建设评价内容及评分细则》《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内容及评分细则》《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内容及评分细则》3个部分,分别从组织管理、业务建设、信息化建设、设施设备等方面明确了各类评价对象的评价标准,将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职责和要求进一步细化、具体化。

    为认真贯彻实施该标准,湖南省档案局配套出台了《湖南省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办法》《湖南省市州、县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办法》,主要从行政管理角度明确了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开展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和业务建设评价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等。

    该标准的发布及配套实施办法的出台,既为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指南,又为档案主管部门评价、考核各单位档案工作提供了依据,是湖南省档案局顺应档案机构改革新形势,推动档案工作转型发展的应时之举;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改革创新,推动全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的创新之举;是推进档案工作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档案工作服务水平的务实之举。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11月9日 总第3600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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