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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逐步建立适应农村治理的村级档案工作体系

发布时间:2020-01-13 来源:档案局 字体:【大】【中】 【小】

  日前,重庆市村级档案工作服务乡村振兴座谈会在渝北区召开。市委办公厅副主任、市档案局局长龚建海,渝北区委副书记邓孝明出席会议。会议总结了近年来全市乡村振兴试验示范区县村级档案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当前村级档案工作中存在的档案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档案收集不够齐全、档案管理不够规范、档案资源不够丰富、档案信息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会议强调,各级档案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从发展大局和全市实际着眼,进一步增强做好村级档案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会议对下一步抓好村级档案工作提出了4点要求。一是依法规范村级档案工作。市档案局将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印发《关于认真贯彻〈村级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各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主动对接组织、民政、农业农村、扶贫等部门,将村级档案工作纳入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考核体系,形成多部门联动抓好村级档案工作的合力;督促村民委员会履行村级档案管理主体责任,做到有负责人分管、有档案管理人员、有档案室、有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有完整齐全的档案。二是强化村级档案资源建设。各区县档案部门要结合各自核心特色,做好与民生密切相关、与农民合法权益密切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完善农村基层党建档案收集与管理,重视与现代农业生产、农业科技发展有关的档案资源建设,加强村民自治、村务公开、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等文件材料的归档,通过多种手段和渠道不断丰富村落历史文化建筑、家风家训、村规民约、手工技能等文化类专题档案的收集,关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规划建设等各种类型档案资料的收集;近期,要重点加强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精准扶贫、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集体经济组织全面清产核资等专项档案管理。三是注重发挥村级档案作用。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村民自治、村务公开、农村基层党建、助推农民增收致富、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深化农村改革提供工作参考,为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干部群众合法权益提供翔实可靠凭证,为乡村旅游文化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提供历史资料,有条件的村可以探索档案信息共享、远程利用等现代化手段开展档案利用服务;要深度挖掘村级档案的历史文化价值,尝试建立村史馆、民俗馆、特色农产品展览展示馆等,充分发挥档案的宣传教育作用。四是因地制宜推进村级档案工作。各区县在开展村级档案工作中,要立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搞“一刀切”,不给农民增加负担,经济发展好的村,可在档案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上加大投入,经济欠发达的村重点做好档案收集、整理等基础性业务工作;在档案形成、收集、整理、利用过程中,要以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各项工作规范运行为目标,既保证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又注意减轻基层组织“过度留痕”的困扰,探索“一档多用”、信息共享等机制,逐步建立适应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需要的村级档案工作体系。

    来自全市乡村振兴综合试验示范区县万州、黔江、渝北、长寿、南川、梁平,单项试验示范区县石柱、永川、奉节、南岸、铜梁,以及村级档案工作服务基层社会治理项目试点单位武隆区档案局的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1月9日 总第3473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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