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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7家法院试点以电子档案
为主要归档方式,深圳占两家

发布时间:2019-03-20 来源:档案局 字体:【大】【中】 【小】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宝安区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开展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辅的案件归档方式的试点单位。值得一提的是,在全国范围内只有7家法院被确定为试点单位,宝安法院又是广东省唯一一家基层法院。

发布会上,深圳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志光,宝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文权,深圳市中院科技信息处处长范列以及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会。深圳市中院科技信息处处长范列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北京互联网法院等7个法院为开展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辅的案件归档方式试点单位的通知》。

据悉,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按照深圳市中院《关于加快推进办案无纸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宝安法院去年制定了《宝安区人民法院开展无纸化办案工作方案》,提出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目标,并逐步构建无纸化办案及电子卷宗应用管理“1+7”制度体系,逐步分类别、分模块、分步骤开展无纸化办案的探索。

具体而言,一是升级网上诉讼服务,充分依托全省诉讼服务网试点平台,建立了多平台数据一体化对接体系,实现实时交互数据,全面铺开网上立案,升级“诉讼服务中心24小时自助服务区”等等。

数据显示,2018年,宝安法院网上立案平台受理民商事案件30164件,占比达82%,提供线上咨询、查询服务3万余次,极大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基本消除了常年存在的立案排长队的现象。

其二则是构建远程调解体系,目前宝安法院已基本实现线上一体化操作,诉前调解申请、司法确认申请线上提交收转,调解案件信息化管理,根据需要远程视频调解,调解文书系统自动生成、网上送达,诉调对接一键移转立案。

其三是实现执保案件无纸化办理。宝安法院上线“执保通”平台,形成诉讼保全立审执一体化无纸化办案模式;其四是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上线电子档案管理平台,将归档案卷通过扫描等方式完成电子转化,目前已将42万宗归档案卷转化成电子档案,从结案端实现档案电子化。

据了解,近几年宝安法院面对收结案数的高压态势,以提速增效减负为目标,积极探索智能化辅助办案,实现法律文书自动生成、自动纠错,使民事简易速裁当庭宣判案件100%完成裁判文书当庭生成并送达;实现刑事简易速裁案件远程视频庭审率达到100%;引入科大讯飞语音转录系统,运用深圳中院E键送达平台,实现执行文书生成、送达、留档一键完成;建成宝安法院大数据云平台,对审执数据实时采集、监控、分析,实现审判管理数据化。

宝安法院介绍,下一步将按照试点要求,系统总结经验,努力攻克技术难关,进一步理顺流程衔接,完善系统功能设置,打造“集约管理、跨界融合、深度应用”的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运用模式,真正实现全院审执案件无纸化办案的全口径、全流程、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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