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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印发通知要求开展档案安全检查

发布时间:2019-02-02 来源:档案局 字体:【大】【中】 【小】

1月30日,国家档案局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档案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档案部门深入开展节前档案安全检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风险,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制度,确保春节期间档案安全万无一失。
 

《通知》要求,各地档案部门要对照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筑牢安全防线确保档案安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在春节前全面组织开展一次档案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包括7项。一是电气设备安全情况。电线有无超期和超负荷使用,有无定期检修,线路接头是否接触良好;电气设备是否存在过热、积热不散或放电问题;配电箱、分线盒、开关、熔断器等装置是否正常等。二是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安全情况。保存档案数据的临时存储载体是否妥善保管;节日期间仍需运行的信息系统是否有可靠的安全管理措施;UPS电源运行状况是否正常并被实时监控等。三是消毒设备安全情况。消毒设备中是否存有档案;没有使用的消毒设备是否关断电源;有毒消毒气体保存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等。四是消防设备安全情况。消防设备是否定期进行检查,能否及时、准确报警,能否正常运行等。五是监控报警设备安全情况。监控设备是否实时值守,重点部位监控是否有遗漏,警报系统能否及时准确地对安全事件做出反映等。六是暖气设施安全情况。办公用房或毗邻档案库房区域的暖气、水管是否安全。七是因工作需要出库的档案是否清点并入库。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马上整改到位的,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风险。
 

《通知》指出,要切实做好假期值守应急工作。建立完善的春节期间值班制度,合理调配值班力量,强化岗位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明确值班岗位职责任务,按照有关规定对档案库房、设备机房以及馆库附属设施、周边环境等进行安全巡查并填写值班日志。加强值班人员安全常识教育培训,明确应急处置工作流程,确保如遇意外情况时能迅速应对和有效处置。
 

《通知》强调,要认真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县级以上各级各类档案馆如果发生危及档案安全的意外事件、责任事故等,在立即应对处置的同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如实将有关情况报告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按照规定报告同级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并逐级上报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遇重大紧急情况直接报告国家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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