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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建立信用档案 确保电价降价成果惠及终端用户

发布时间:2018-11-07 来源:中国档案资讯网 字体:【大】【中】 【小】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物价局会同市供电局组织召开全市电价政策宣传暨提醒告诫会,告诫转供电单位建立收取电费信用档案,落实国家、自治区出台的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以及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等一系列降本减负政策,防止违规加价、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等失信行为,确保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

    会上,市物价局对自治区出台的相关电价政策进行了解读,并要求不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继续实行转供电的转供电主体,自今年8月1日起,将今年以来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措施全部传导到终端用户,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要求,利用3个月过渡期对转供电加价收费行为开展自查自纠,修订完善合同内容,重新规范清算电价和收费行为。全市将开展转供电环节收费及建立转供电主体信用档案检查,南宁供电局将建立转供电单位(企业)失信“黑名单”档案管理制度,对存在违规加价、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等失信行为的,将纳入信用档案管理,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对外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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