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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 出台《办法》规范工业园区档案管理

发布时间:2018-03-09 来源:档案局 字体:【大】【中】 【小】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市“项目突破年”活动,近日,福建省南平市档案局与南平工业园区管委会联合出台了《南平工业园区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园区档案管理机构、园区档案部门和园区内各单位档案部门的职责,规定了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时间、程序、质量方面的要求以及归档控制措施,要求园区管理机构及园区内各单位加强档案检索系统建设,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供档案利用服务,并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8年3月8日 总第3190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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