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20 来源:闽清县档案馆 字体:【大】【中】 【小】
《福建省闽台关系档案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后,闽清县档案馆迅速行动,认真学习,积极谋划,进一步推动“迁台记忆”档案文献保护利用工作,守护两岸共同记忆。
一是充电蓄能促业务能力提升。馆领导第一时间带头领学,组织全馆干部职工学习《条例》,要求把《条例》作为日常业务指南,常读细看,把握好工作要求。举办第6期“档案讲堂”,把《条例》学习与近期档案征集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开展交流研讨,让干部职工互学互鉴,快速明确业务要求,提升业务能力。
二是谋划推动促《条例》落实落细。召开“迁台记忆”档案文献保护利用专题会,研究部署“四个一”举措推进“迁台记忆”档案文献资料征集、开发利用等工作。举办一场档案宣传进社区活动,在社会上、市民中宣传普及“闽台关系”档案文献保护知识;建好一个“迁台记忆”档案文献资料特色专题库,开展数字化扫描,为提供利用奠定基础;参与一次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程项目申报,积极开发征集到的迁台记忆档案文献,用好用活档案资源;举办一个“迁台记忆”档案文献固定展,弘扬两岸一家亲的深厚情感。
三是积极走访促档案文献征集。档案征集小组再次到“迁台记忆”档案捐赠人之一的黄斐炜先生家中走访,了解到其六叔黄笃书作为国民党员于1948年前往台湾,并著有《黄山谷全传》《千古奇才苏东坡全传(上、下)》,这些书籍反映了两岸文化一脉相承,具有共同的文化基础和历史记忆,对丰富两岸历史档案资源具有重要意义。在征集小组的积极动员下,黄斐炜将三册书籍再次捐赠给闽清县档案馆。截至目前,闽清县档案馆已征集到“迁台记忆”信件档案63封、照片档案47张、书籍文献3册。下一步,闽清县档案馆将积极推进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的申报工作。(闽清县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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