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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

发布时间:2022-10-18 来源:福州市档案馆 字体:【大】【中】 【小】

1.护公共防安全,现火灾迅速拨打119警,防队救火不收费

2.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向当地消防部门举报。 

3.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4.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 

6.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注意消防安全。 

7.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 

8.每个家庭都制定消防安全计划,绘制逃生疏散路线图,及时检查除火灾隐患 

9.内装修装饰不应采用易燃材料 

10.使用电器设备,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时要关闭电 

11.正确使用常检查燃气设施和用具,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阀门、开门,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火 

12.教育儿童不玩火,将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儿童拿不的地 

13.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14.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乱扔烟头。 

15.学校和单位定期织逃生疏散演 

16.进入公共场所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记住疏方向。 

17.遇到灾时沉着冷静,迅速正确逃,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盲目跳楼 

18.必须穿过浓烟逃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头部和身体,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 

19.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20.大火封门无法逃时,可用浸湿的毛巾衣物等堵塞门缝,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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