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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档案馆关于征集红色档案资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9 来源:福州市档案馆 字体:【大】【中】 【小】

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挖掘福州红色档案资源,守护福州珍贵红色记忆,弘扬伟大建党精神、长征精神,切实把蕴含党的初心使命的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福州市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相关红色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与中国共产党历史相关的具有纪念意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1.与党史人物相关的讲话记录、日记、书信、手稿、回忆录、照片、印章、奖状、奖章、证书、立功证明、音视频、纪念文集、纪念册等。 

2.反映重大党史活动的电报、布告、命令、指示、通知、报告、总结、报纸、杂志、画报、照片、音视频、宣传品及其实物等。 

3.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回忆文章、采访记录等。 

4.不同历史时期基层党组织带领广大党员群众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档案资料。 

5.反映不同历史时期的各类票据、徽章、胸章、肩章、证件等实物资料。 

6.受到市级、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党组织或党员作出重大贡献的相关档案资料。 

7.社会各界围绕建党105周年在福州举行的重大活动(如纪念大会、主题展览、文艺演出等)所形成的档案资料。 

8与党史相关的具有纪念意义、保存价值的其档案资料。 

(二)与中国工农红军长征相关的具有纪念意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1.红军长征相关的文件、布告、电报、命令、指示、信函、传单、标语、宣传品、行军地图、手册、印信、契证、票据、收条、借据、报刊、画册印章等。 

2.记录红军长征历史场景、重要事件、人物活动的老照片、录音、录像资料。 

3.红军长征亲历者或其后代、工作人员提供的信函、手稿、日记、笔记、回忆文章、口述音视频资料、采访记录等。 

4.红军长征相关的奖章、勋章、奖状、证书、纪念章等实物,以及传记、影视片等文学作品。 

5.社会各界围绕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在福州举行的重大活动所形成的档案资料。 

6.能够反映红军长征历史、具有保存价值和历史意义的其他档案资料。 

二、征集形式  

本次征集以无偿自愿捐赠为主所捐赠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原件将永久保存于福州市档案馆 

三、征集要求 

1.捐赠单位或个人保证所提供的档案资料来源合法、真实可靠、权属明确。 

2.照片为未经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并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重要人物请注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 

3.录音录像应播放流畅、画面清晰、音质良好,并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摄录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摄录者等)。 

4.实物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物品名称、功能作用及历史背景等)。 

四、相关事项  

1.捐赠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对所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2.福州市档案馆将向捐赠单位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并可根据捐赠方需要,视情对捐赠档案资料进行复制及制作光盘回赠捐赠方。 

3.对于无偿捐赠数量较多、价值特别重大的,可协商举行专题档案捐赠仪式。     

、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集中征集时间段截2026年1130日。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福州市档案馆保管鉴定处 

人:陈女士刘女士 

联系电话:0591-83766753 

征集邮箱:fzsdagbgjdc@163.com 

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5号福州市档案馆(邮编:350008) 

诚挚期盼社会各界、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踊跃捐赠或提供档案资料征集线索,共同守护福州红色记忆,传承红色基因,为后人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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