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29 来源:福州市档案馆 字体:【大】【中】 【小】
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挖掘福州红色档案资源,守护福州珍贵红色记忆,弘扬伟大建党精神、长征精神,切实把蕴含党的初心使命的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福州市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相关红色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与中国共产党历史相关的具有纪念意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1.与党史人物相关的讲话记录、日记、书信、手稿、回忆录、照片、印章、奖状、奖章、证书、立功证明、音视频、纪念文集、纪念册等。
2.反映重大党史活动的电报、布告、命令、指示、通知、报告、总结、报纸、杂志、画报、照片、音视频、宣传品及其他实物等。
3.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回忆文章、采访记录等。
4.不同历史时期基层党组织带领广大党员群众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档案资料。
5.反映不同历史时期的各类票据、徽章、胸章、肩章、证件等实物资料。
6.受到市级、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党组织或党员作出重大贡献的相关档案资料。
7.社会各界围绕建党105周年在福州举行的重大活动(如纪念大会、主题展览、文艺演出等)所形成的档案资料。
8.与党史相关的具有纪念意义、保存价值的其他档案资料。
(二)与中国工农红军长征相关的具有纪念意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1.与红军长征相关的文件、布告、电报、命令、指示、信函、传单、标语、宣传品、行军地图、手册、印信、契证、票据、收条、借据、报刊、画册、印章等。
2.记录红军长征历史场景、重要事件、人物活动的老照片、录音、录像资料。
3.红军长征亲历者或其后代、工作人员提供的信函、手稿、日记、笔记、回忆文章、口述音视频资料、采访记录等。
4.与红军长征相关的奖章、勋章、奖状、证书、纪念章等实物,以及传记、影视片等文学作品。
5.社会各界围绕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在福州举行的重大活动所形成的档案资料。
6.能够反映红军长征历史、具有保存价值和历史意义的其他档案资料。
二、征集形式
本次征集以无偿自愿捐赠为主。所捐赠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原件将永久保存于福州市档案馆。
三、征集要求
1.捐赠单位或个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档案资料来源合法、真实可靠、权属明确。
2.照片应为未经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重要人物请注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
3.录音录像应播放流畅、画面清晰、音质良好,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摄录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摄录者等)。
4.实物应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物品名称、功能作用及历史背景等)。
四、相关事项
1.捐赠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对所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2.福州市档案馆将向捐赠单位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并可根据捐赠方需要,视情对捐赠档案资料进行复制及制作光盘回赠捐赠方。
3.对于无偿捐赠数量较多、价值特别重大的,可协商举行专题档案捐赠仪式。
五、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集中征集时间段截至2026年11月30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福州市档案馆保管鉴定处
联 系 人:陈女士、刘女士
联系电话:0591-83766753
征集邮箱:fzsdagbgjdc@163.com
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5号福州市档案馆(邮编:350008)
诚挚期盼社会各界、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踊跃捐赠或提供档案资料征集线索,共同守护福州红色记忆,传承红色基因,为后人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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