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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闽台关系档案资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7 来源:福州市档案馆 字体:【大】【中】 【小】

福建与台湾地缘相近,血缘相亲,自古以来两岸往来密切频繁,福州作为两岸交流交往的关键口岸之一,承载着两岸历史共同的记忆留下了大量珍贵档案资料。为进一步挖掘和丰富两岸历史档案文献资源,做好闽台关系档案的抢救保护工作,福州市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开展闽台关系档案资料征集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闽台关系档案,是指闽台往来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印证两岸历史渊源,体现两岸交流交往,承载中华民族记忆,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主要包括: 

(一)文书、信件、契约、族谱等; 

(二)个人及其眷属或者相关亲历者的日记、回忆录、口述资料等; 

(三)书画、印章,匾额、楹联、碑刻及其拓片等; 

(四)照片、录音、录像等; 

(五)反映传统礼仪、民俗文化、纪念活动等的资料; 

(六)其他依法需要保护的历史记录及其载体。 

二、征集形式与要求 

(一)本次征集活动以自愿捐赠为主,所捐赠档案文献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于福州市档案馆,市档案馆根据实际情况向捐赠机构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 

(二)捐赠的档案资料应当来源合法、真实可靠、权属明确。 

(三)捐赠者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四)捐赠的档案资料载体形式可多样。照片应为未经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并注明拍摄者、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信息;音视频应播放流畅、声音或画面清晰、主题突出,并注明拍摄者、拍摄时间、地点、简要内容说明等基本信息;实物应附简要文字说明,如物品名称、功能作用等背景信息。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福州市档案馆编研处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5号 

 联 系 人:  辉、林正忠 

 联系电话:0591-83855160 

 电子邮箱:2329071087@qq.com 

 邮     编:350008 

 未尽事宜,欢迎来电来函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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