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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及新出台规章制度宣贯培训班在京举办

发布时间:2026-11-04 来源:国家档案局 字体:【大】【中】 【小】

10月23日,《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及新出台规章制度宣贯培训班在北京举办。本次培训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省级档案主管部门、中央企业和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协作组成员单位档案部门的相关人员共150余人现场参训。中央档案馆副馆长、国家档案局副局长林振义在开班式上作动员讲话。

本次培训贯彻落实《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有关部署,对《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及新一轮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审核工作重点、深化企业集团数字档案馆(室)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具体要求、《档案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条款等进行了详细解读,集中回应了学员提出的重点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 

参训学员表示,此次培训内容充实、针对性强,既是对企业档案规章制度的权威解读,也是对今后一个时期企业档案工作重点任务的集中部署。通过此次培训,学员们对加快推进企业档案工作数字转型、持续抓好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工作、贯彻实施《档案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明确了方向。下一步,将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实际谋划组织好相关业务培训,推动政策要求和工作方法向基层一线传导,确保“十五五”企业档案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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