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04 来源:中国档案报 字体:【大】【中】 【小】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和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文献遗产管理相关要求,近日,贵州省档案局印发《贵州省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申报和管理办法》。
《办法》共6章26条,对全省档案文献遗产申报管理工作全链条作出规定,一体推动申报、评选、保护、传承、利用等工作落细落实。重点突出拓宽申报范围、挖掘特色档案、凸显文化价值、鼓励传承利用等导向,进一步调动文献保管者或所有者的积极性。同时,细化申报条件和评选程序,提升可操作性,确保评选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6年7月27日 总第4471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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