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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安顺 建立健全路产档案 提升农村公路管护水平

发布时间:2023-03-17 来源:中国档案报 字体:【大】【中】 【小】

    近年来,贵州省安顺市秉承“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四好”理念,紧盯关键部位、抓住重点环节、创新务实举措,深入实施“交通+档案”示范创建工程,不断加强农村公路档案管理工作,有力提升全市农村公路对经济发展的服务能力。

    农村公路“三分靠建,七分靠养”。建设是发展,管护是可持续发展。只有确保交通运输“血管”健康通畅,才能为乡村振兴提供不竭“养分”和“活力”。安顺市深刻认识到做好农村公路档案管理工作对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水平的重要意义,锚定目标任务,聚焦“规范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管理,强化路政内业管理,完善农村公路路产档案”的具体要求,制定出台《安顺市农村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门就加强和改进档案工作,助力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作出规定,明确全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路产档案,对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存量情况、开工及验收情况、公路用地情况、附属设施及公路用地上林木情况、各类灾害事故,以及损害事故处理情况等进行核实并登记造册,记录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中的重要事项。

    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路产档案是安顺市“交通+档案”示范创建工程的又一次探索实践。《条例》就农村公路路产档案“建、管、用”等事宜进行了细化规范,明确建档对象为纳入农村公路规划、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组道及其附属设施,对农村公路项目从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建成、验收、投入使用、管护、停用的全生命周期实行档案化管理。《条例》还规定,农村公路路产档案按照“一路一档”进行组建,力争在2025年前对农村公路实行档案化管理,做到分类科学规范,便于查找利用,让建、管、用工作有章可循,使农村公路由“重建轻养”向“建养并重”转型,并遵循“标准统一、内容完备、结构合理、数据准确、上下衔接、及时更新”的原则建立农村公路数据库,实行农村公路进“档”入“库”管理。

    此外,安顺市以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路产档案为契机,按照属地管理权限,要求各县区迅速对农村公路路产档案包含的基本情况、桥涵、公路标识标牌、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等要素重新逐一进行核实,确保做到制作规范、数据信息完整,充分发挥档案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完善农村公路路产档案,促进路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为农村公路项目精准建设和规范管养提供更科学、更准确的档案支撑。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3年3月16日 总第3957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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