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03 来源:福州市档案局 字体:【大】【中】 【小】
近日,福州市档案局根据《口述史料采集与管理规范》(DA/T59-2017)要求,结合本市档案工作实际,正式印发《口述史料采集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旨在规范采集工作流程,统一整理归档标准,进一步提升全市口述史料采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自2025年以来,市档案馆持续开展“榕台交流”口述史料采集工作,累计完成18位台胞、台商、台属的口述史料采集,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为出台《规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经充分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后,《规程》正式出台。《规程》明确了采集工作的基本原则,细化了操作实施方法,涵盖了前期筹备、现场访谈、记录校审、整理归档等全链条环节,具有较强的实操性和指导性,为全市各级档案部门及相关单位开展口述史料采集工作提供实践参考。
下一步,市档案局将强化《规程》的落地执行,着力提升口述史料采集质量,为福州地方历史研究、城市文化传承及档案资源开发利用筑牢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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