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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档案馆推进档案利用“无证明”服务工作

发布时间:2024-10-24 来源:福州市档案馆 字体:【大】【中】 【小】

日前,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福州市建设“无证明城市”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补发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证”“内地居民离婚登记”事项列入全省首批300项证明服务事项证明需求清单。福州市档案馆作为首批纳入清单的协办单位,主动作为、提前谋划、靠前服务,与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无证明”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有关婚姻档案利用“无证明”服务工作有关事项。 

《通知》强调,民政部门、档案部门应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建立高效政务数据协查对接机制,各市区民政局可视情向所在地档案馆提出复制馆藏婚姻档案数据申请,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实现“无证明”协查核验,进一步提升婚姻档案利用“无证明”服务工作质效。《通知》还要求,市区民政局、档案馆要提高对“无证明城市”试点工作的认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试点任务及时完成让人民群众对改革成果可感可及进一步加强婚姻档案的安全管理,严禁将协查信息用于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活动 

接下来,市档案馆将立足“互联网+”政务服务需求,进一步规范、完善档案利用“无证明”服务工作,“数据跑”代替“群众跑”助力福州“无证明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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