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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档案局积极学习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发布时间:2024-03-04 来源:福州市档案局 字体:【大】【中】 【小】

近日,按照有关通知要求,福州市档案局组织全市各级档案部门干部职工、各档案服务企业从业人员,采取集中观看或自主学习等方式,在线收看了由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司、中国档案学会联合召开的“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座谈会”。其中,市县两级各类档案馆会场集中观看学习人员达160余人。通过与会国家档案局领导和多位专家学者详实、深刻、精辟的解析阐释,全市档案工作者进一步了解了《实施条例》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和调整新增的重点内容,更加坚定了全面抓好《实施条例》贯彻落实、高质量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信心决心。

下一步,福州市档案局将以《实施条例》施行为契机,多措并举做好学习宣传贯彻。一是启动征订《实施条例》(图文版),并向150多家市直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档案员赠阅。二是结合实施法律“七进”工作、摄制《我执法·我普法》栏目、举办档案业务培训等,开展《实施条例》专题宣传。三是在完善落实市直部门档案工作常态化检查指导制度基础上,加强对市级群团组织、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园区管委会以及学校、医院、社会福利院等民生、文化领域重点单位档案工作监管力度,不断拓宽档案监督检查覆盖面。四是适时组织县级档案部门对辖区直属单位、乡镇政府履行档案法定职责情况开展联合检查,督促基层档案工作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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