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22 来源:{{el}} 字体:【大】【中】 【小】
各档案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强化对我市已备案档案服务机构的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档案事业的发展,现需全面了解我市已备案档案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请已在我局备案且备案仍在有效期内的档案服务机构,准确填报《福州市已备案档案服务机构基本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于2022年5月13日前将表格电子版报送至我局邮箱daglc2020@163.com。
附件:《福州市已备案档案服务机构基本情况统计表》
福州市档案局
2022年3月21日
(联系人:周汉林,联系电话:83852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