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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档案馆机关党总支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0-21 来源:市档案馆 字体:【大】【中】 【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2月7日至2021年1月9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档案馆机关党总支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3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馆第一时间召开馆务(扩大)会议,进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组织馆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负责人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巡察办整改要求和市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逐条逐项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部署整改工作。会上,大家一致认为,巡察工作是市委对我馆领导班子运转情况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是对我馆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精准到位、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要求和意见明确具体,对我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职责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坚决照单认领、虚心接受,深刻反思、切实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巡察整改工作机制我馆认真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制定《福州市档案馆机关党总支巡察问题整改方案》,成立市档案馆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馆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按照各自分工,承担具体任务的领导责任,馆机关党总支、各处室负责人对各自的整改任务承担具体责任。为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地完成整改任务,召开馆务会议、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全馆干部职工大会等会议7次,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责任领导、相关处室有序推进整改任务落实,进一步发挥馆领导班子核心作用、机关党总支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 

(三)强化协调督办,务求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巡察整改期间,馆领导班子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将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2项34个问题细化分,梳理制定73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形成工作台账,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推进。4月16日,我馆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馆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查摆短板弱项,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全力推动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到位。截至目前,3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2个,其余2项正在有序推进,制定或修订制度18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馆领导班子切实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学习贯彻新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2021年3月,我馆制定2021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进一步明确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基本形式和具体要求等,并严格按计划开展学习。截至2021年6月上旬,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杜绝了将党员日常理论学习计划等同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现象的发生。二是多样化系统组织理论学习。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全馆干部职工大会利用“学习强国”APP、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平台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第三卷党史、新中国史等内容。制定“每周一学”学习安排,统筹安排每周学习内容,要求各党小组和党员干部根据学习安排,采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三是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简史》等学习材料,加强“四史”学习,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组织党员干部赴福清市罗汉里闽中游击支队旧址、闽侯“二七”烈士林祥谦陵园、福建省革命历史纪念馆、闽海百年历史纪念馆等红色场所开展实地学习教育活动。截至2021年6月上旬,组织各类专题学习11次,实地学习教育4次,开展党史专题讲座2次。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三个走向”(走向依法管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重要指示有差距 

1)关于走向依法管理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宣传贯彻工作。2021年3月25日,市档案局、馆走进福州新闻广播《党风政风热线》栏目直播间,线上向市民群众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宣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4月12日,在全市档案工作会议上,向市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发放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并将“推进档案依法治理”列入2021年全市档案工作主要任务。4月20日,将“进一步推进档案依法治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2021年全市档案工作要点》,印发到各县(市)区档案局、馆,各专业档案馆、市直各单位档案部门,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5月31日,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国家档案局主办的“宝葫芦”杯档案法知识竞赛。2021年“6·9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期间,组织开展档案进社区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档案宣传品和宣传资料,开展档案法律法规咨询宣传活动。6月10日,联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以及先锋944福州新闻广播,推出全媒体普法系列节目《我执法·我普法》,现场直播对罗源县档案馆检查指导全过程,督促罗源县档案馆严格依法依规做好档案收、管、存、用工作,更好地发挥档案馆“五位一体”功能,教科书式的执法普法直播起到良好地示范作用,有效营造档案普法浓厚氛围,在社会上反响热烈。今年以来,我馆以档案业务指导为契机,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机关档案人员的档案法治意识。选派业务骨干赴城投集团、物资总公司等单位进行档案业务专题授课,宣贯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全市档案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企业档案管理人员法治意识,加强和规范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二是充分运用法治思想开展依法治档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福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总体要求,重点围绕新时期我市档案工作发展趋势与要求,组织开展《福州市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调研与起草工作,科学推进我市档案事业“四个体系”建设。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等35家机构改革后新组建或职责调整的单位开展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审批工作,促进各相关单位依法依规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会同市民政局赴各县(市)区开展福州市第二次地名普查档案市级核查验收工作,进一步规范地名普查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三是坚持服务中心大局贯彻落实《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档案局令第16号),建立健全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收集管理工作机制,对接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及相关档案形成单位,加大指导力度,推动疫情防控档案及时移交进馆。服务党史学习教育,加强档案业务指导,确保党史学习教育档案资料应收尽收、应归尽归。全程指导第四十四届世界遗产大会、第四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档案工作,确保各项重大活动档案收集齐全、规范完整,档案工作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2)关于“走向现代化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馆积极推动福州市电子档案管理中心项目落地,全面推进我市数字档案馆(室)体系建设。一是加强项目组织领导。成立福州市电子档案管理中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馆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业人员承担具体项目推进工作,确保稳步推进项目建设。二是完成福州市电子档案管理中心项目招标工作,2021年5月,《福州市电子档案管理中心项目招标文件》分别通过市大数据委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专家评审。目前,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正式启动项目建设,项目将按照国家档案局《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办法》《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办法》,建成覆盖市、县(区)两级数字档案室系统、数字档案馆系统、档案在线监督指导系统、档案共享和利用系统等应用系统。三是加强县(市)区综合档案馆信息化业务指导。一方面全面规范档案数据格式,为馆藏档案数据迁移做好准备;另一方面要求县(市)区综合档案馆全面提升信息化硬件设备和安全设施,为部署数字档案馆系统做好基础设施准备。 

3. 重点领域监管不严,安全意识之弦绷得不紧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工作。通过积极争取,市档案局已列入我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加强消防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提升安全意识方面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市档案馆积极申报仓山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六加一”档案》等申报材料准备工作。2021年6月2日,我馆被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确定为2021年度仓山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在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二是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修订《福州市档案馆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福州市档案馆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及时调整物业人员结构,加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力量,确保每班不少于2人。制定《福州市档案馆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细化考核评分标准,对各处室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三是成立福州市档案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福州市档案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管理、隐患查改、设施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流程,明确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向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报备。四是修订《福州市档案馆消防应急预案》、《福州市档案馆大楼消防管理制度》等制度,仓山区政府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明确每半年共同开展1次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2021年2月,我馆联合仓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联防联控应急演练。五是严格落实库房安全管理要求,修订《福州市档案馆档案库房管理规定》,制定库房每日安全巡查人员安排表,做到一查一签字,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时有发生 

1)关于“官僚主义依然存在,调研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关于纠正“四风”各项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廉政谈话提醒工作的通知》,修订廉政谈话记录表,明确要求谈话记录需经记录人和谈话人审核签字,进一步加强对廉政谈话记录的管理。二是在县级综合档案馆内部业务建设评价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梳理各县(市)区档案馆存在的问题清单,指出问题根源,提出针对性评价意见,并加强档案业务指导和帮助。2021年3月19日,以通报形式一一反馈各县(市)区档案局、馆并要求限期整改,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夯实档案业务基础,推动全市档案业务水平整体上一个新台阶。三是扎实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结合县级档案馆内部业务建设评价“回头看”,馆领导班子成员深入马尾区、罗源县等档案馆调研,督促、指导县(市)区档案馆落实整改任务,切实做好内部业务建设评价整改“后半篇文章”,不断提高基层档案馆内部业务建设水平。四是加强日常档案业务指导工作。通过现场指导和电话、微信远程指导相结合的形式,为各县(市)区档案馆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第二次地名普查土地确权等档案工作提供业务指导。针对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提供技术帮助和现场培训,促进县(市)区档案馆档案业务水平全面提升。 

(2)关于“工作存在走过场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市直机关服务基层年”活动服务清单完成情况,并汇总形成《福州市档案馆“市直机关服务基层年”活动服务清单完成情况表》。修订《福州市档案馆机关公文处理制度》收文办理过程中,明确公文办理的时限,持续加强对承办、催办流程的管理今后,我馆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档案工作实际落实落细,坚决杜绝工作走过场现象发生。二是严格按照《全宗卷规范》,对馆藏234个全宗卷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对发现存在问题的20个全宗卷,逐一进行整改。2021年5月,我馆向缺少全宗介绍的市接待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发函,要求补齐相应材料。目前,我馆馆藏全宗卷中各种文件材料,均已按照规范整理完毕。 

3)关于“材料照搬照抄,结合实际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把握上级文件精神,对公文稿件进行严格把关,编印《福州市档案馆公文处理工作资料汇编》,督促各处室干部加强学习,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制定各项方案、计划,严格按照主办处室起草、处室负责人核稿、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的流程,加大对公文稿件审核把关力度,提升公文质量,坚决杜绝材料照抄照搬现象再次发生。二是组织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明确市档案馆机关党总支工作职责。三是加强对廉政提醒谈话工作的监督检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廉政谈话提醒工作的通知》,制定福州市档案馆2021年度常态化廉政谈话工作安排表,廉政谈话记录一律由谈话人审核签字,并由机关党总支定期对党员干部廉政谈话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杜绝廉政谈话记录抄袭情况再次发生。 

2为民服务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我馆馆藏档案数据。针对排查出的数据重复、目录图像不匹配、图像质量未达规范等问题进行彻底整改。截至2021年5月底,完成馆藏档案目录修改142条,档案重新扫描221件,扫描总页数3372页。二是重新校对整合全市民生档案数据。对存放在同城跨馆数据盘中各县(市)区民生档案数据进行比对,删除重复数据178768条,整改数据(原档案数据为黑白图像,已重新数字化)225954条。三是及时更新档案数据。根据前期对本馆档案数据和同城跨馆民生档案数据整改更新的情况,及时将市民服务中心市档案馆窗口和市档案馆查阅大厅窗口数据进行同步,确保同城档案信息对称。四是加强指导。汇总各县(市)区民生档案数据比对过程中发现的数据不规范问题,逐一梳理各县(市)区档案馆数据存在的问题,指导各县(市)区档案馆进一步加强整改、规范民生档案数据,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查档服务。 

3.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1)关于“未按规定发放慰问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立整立改。3月18日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我馆立即以现金形式收回超范围发放慰问品不具备工会会员资格的3位同志已于2021年3月23日前将1064元退回到馆机关工会账户。二是加强财务知识培训。组织我馆工会全体委员进行财务知识专题培训,强化业务知识和财务管理意识。三是严格规范使用工会资金。加强对工会资金使用的审核力度,对各项经费开支进行严格审核,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4. 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1)关于“政府采购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等政府采购有关制度规定,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凡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今年以来,我馆加强市财政局等单位的沟通联系,2021-2022年度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类采购项目、福州市电子档案管理中心项目、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等,均严格按流程和有关要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二是修订完善《福州市档案馆财务审批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采购方式、管理与执行等内容。按规定做好小额政府采购项目询价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各项询价档案资料应归尽归。 

2)关于“招标代理费、工程款支付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2021年4月23日,举办福州市档案馆财务知识培训班,重点针对招标、采购、经费管理等财务知识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我馆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继续规范招标代理费支付。我馆现已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规定,规范招标代理费支付方式。三是进一步规范工程款支付。严格对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审核把关,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核,完成《福州市档案馆工程项目合同》非财审版和财审版2份合同模板的修改,将预留质保金列入工程项目合同条款,进一步规范工程款的支付。在今后工作中,我馆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列支,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3)关于“报销手续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4月23日,举办福州市档案馆财务知识培训班,重点针对招标、采购、经费管理等财务知识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我馆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对2018年新春游园活动参与人员和签领物品的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并补充签领材料。设立财务岗位AB角,及时做好财务报销原始凭证的整理、归档,确保财务凭证材料齐全、完整。三是修订完善《福州市档案馆财务审批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培训费报销手续。今后将严格按照《福建省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报销凭证中附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持续加强财务报销审核力度,杜绝培训费报销凭证未附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的情况发生。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 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学习习近平《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等内容,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思想意识。二是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并将党建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2021年市档案馆工作思路及2021年全市档案工作要点。1月14日,2021年第1次馆务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对新一年做好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馆长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的指导,做到真管真抓、长管长严。各处室负责人为本处室党建工作责任人,同时将抓好党建工作作为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关于“党总支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武装。2021年4月24日,机关党总支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内容,并就如何发挥好党总支战斗堡垒作用进行交流讨论,明确了下一阶段工作要求。二是明确工作责任。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要求,修订《福州市档案馆机关党总支议事制度》,强化党建带“三建”力度,明确由机关党总支定期听取研究工、青、妇工作情况。三是发挥机关党总支对群团组织的领导作用。加大对工、青、妇工作的指导力度,支持工、青、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今年以来,已先后开展“三八节”活动、“青春心向党、奋进新征程”档案业务技能竞赛暨学习活动、青年干部读书会和青年干部学党史等多项活动。机关党总支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党建带“三建”工作更加有力。 

3)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福州市档案馆会议工作规则》,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馆务会议研究讨论有关事项,与会人员应充分表达意见和看法。原则上分管该项工作的班子成员,以及涉及该工作的班子成员先发表意见,其他班子成员也应表明意见。经过充分酝酿、协商、讨论和表决,形成集体意见。表决实行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进一步提高馆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我馆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坚持重大事项由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2021年6月上旬,我馆共召开了11次馆务会议,均严格按照《福州市档案馆会议工作规则》,在研究讨论有关事项时,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主要领导最后表态。 

4)关于“党务干部业务不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党务知识培训。2021年4月9日,组织机关第一党支部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内容。4月24日,组织机关党总支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内容,持续提升党务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加强党务干部和党小组组长党建知识培训。4月30日,我馆举办《党务实务》专题讲座,结合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相关制度要求,对党务干部及各党小组组长开展党建知识专题培训,进一步夯实党建知识基础。三是修订《福州市档案馆机关党总支议事制度》《福州市档案馆机关党支部议事制度》,分别对机关党总支、机关党支部议事决策的范围和程序进行规范,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和边界。四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中关于党旗制作使用的相关要求,重新制作党旗,并做到正确、规范使用党旗。 

5)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务知识学习。组织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提升党务干部工作水平。二是向党务干部和党小组组长发放《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须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三是2021年4月30日举办《党务实务》专题讲座,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小组组长专题学习发展党员工作业务知识。四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严格落实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等程序,对发展对象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人员进行政审。 

2. 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务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条例规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每月召开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季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二是对党务干部和党小组组长等开展专题培训,明确做好会议记录的相关要求,并由机关党总支定期对党小组学习记录进行检查,确保不再出现会议记录不规范、记录缺失等问题。 

三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要求,机关第一支部党员大会定期听取支委会工作汇报。2021年2月1日,中共福州市档案馆机关第一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听取支委会工作汇报并进行评议。 

2)关于“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小组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规定逐项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馆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就个人重大事项逐项如实进行报告,并写入个人剖析材料中。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检查,把批评和自我批评放在重要位置。在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林香平馆长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相互批评要真点问题、点真问题,既指出差距不足,又提出改进意见,防止以工作希望代替批评意见,要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明确要求,并带头开展自我批评,诚恳接受其他班子成员的批评意见。班子成员逐一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杜绝以工作建议、希望代替批评,起到“红红脸、出出汗”的作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馆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检查,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并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实事求是找差距、找问题,组织生活会质量得到提高。 

3. 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 

1)关于“干事创业精气神还需进一步提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研究我市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狠抓绩效管理工作,持续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着力优化档案服务质量,不断夯实档案业务基础建设,持续推动我馆业务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在2020年市直党群机构绩效考评中我馆被评为优秀等次,选送的案例《“异地查档、跨馆服务”让查档群众“最多跑一趟”》被省效能办评为第三届“推进机制活、建设新福建”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三等奖2021年4月我馆被评为2018-2020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全馆干部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逐步加浓,干事创业精气神持续提振。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健全完善“同城跨馆”民生档案数据共享机制,累计整合全市民生档案数据共计316.5万条,1289.2万页,数据总量达6.92T,切实打牢档案服务民生的数据基础。持续深化“异地查档、跨馆服务”工作,与广州、呼和浩特、沈阳、昆明、浦东新区等省外21家档案馆合作开展跨馆利用服务工作,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查档服务,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疫情防控期间,大力推行“非接触”“零见面”查档受理方式,为市民群众提供高效、有序的线上查档服务,受到社会公众一致好评。在全省率先启动建设市、县(区)一体化的福州市电子档案管理中心项目,项目运用数据智能分析技术,深度挖掘档案信息资源,消除部门行业间数据壁垒,项目建成后将实现档案资源跨层级、跨部门共享,多维度为部门、企业、群众提供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利用服务,真正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数字档案资源共享。三是加强干部历练,针对干部的知识空白、经验盲区、能力弱项,采取派员参与重大活动、到上级机关跟班锻炼等方式,帮助干部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本领,2021年我馆派出2名干部全程参与第四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第四十四届世界遗产大会等重大活动档案收集工作,派出2名干部到省委办公厅学习,分期分批派出4名干部到省档案馆跟班学习,积极培养专家型档案人才和技能型档案工匠,持续强化档案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四是鲜明树立鼓励干部干事创业的用人导向,将档案日常工作一线作为选拔干部的“主阵地”,2021年初即要求各处室全面梳理年度工作任务,形成《2021年岗位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主责主业及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将干部现实表现与一线考察结果紧密结合,压实干部担当作为责任,引导年轻干部在一线历练成长,持续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干部年龄梯队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根据档案工作实际及干部队伍情况,加大对1980年以后出生的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2021年3月提任科级领导干部2名,其中: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为1980年出生,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为1986年出生。今后,我馆将继续抓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二是加强与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的沟通联系,严格按照每批次提任的职数使用比例要求,加大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力度。2021年3月提任2名科级干部,受提任批次及职数使用比例限制,目前科级领导岗位仍有空缺,今后将分批次逐步配齐科级干部。三是加大档案业务培训力度,摸底干部业务知识培训需求,采取个性化定制方式,举办多种形式的理论和实践培训班,开展修裱技能岗位竞赛等活动,引导和帮助档案干部丰富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锤炼专业作风、培育专业精神。四是结合干部业务知识方面存在的短板,选送4名干部参加2021年省档案局举办的跟班培训,学习档案编研开发、保管利用、开放鉴定、数字化等档案业务,着力解决档案干部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根据各业务处室人才需求,合理配置档案干部专业人才,积极搭建档案业务学习交流平台,让档案干部在一线工作积累经验、成长成才。积极组织干部参与福建省档案学会学术年会论文投稿,进一步营造钻研业务、精研理论的良好氛围。五是加强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我馆行政管理制度,修订《福州市档案馆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并经法律顾问审核、把关。2021年5月28日,馆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福州市档案馆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劳务派遣程序、人员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明确各处室因工作需要安排劳务派遣人员,须经馆务会议研究同意,明确“劳务派遣人员的试用期为1至2个月(具体根据该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约定的劳动期限决定),由市档案馆与劳务派遣机构在派遣协议中约定,并由劳务派遣机构在其与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列明”,进一步保障了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3)关于“干部选任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高对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的理解把握,科级干部平级调整、科级以下干部使用等事宜,均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提请市委办公厅研究,由市委办公厅进行干部调整及使用工作。今后,我馆将在市委办公厅的指导下,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组织人事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二是2021年5月28日,我馆召开馆务会议研究决定,拟调整现任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工作岗位,转任编研处处长,并形成正式文件提请市委办公厅研究决定。三是严格按照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及时开展拟提任对象非裸官承诺。组织开展科级及以下干部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的排查,定期了解掌握全馆干部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情况。2021年3月,在我馆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按照规定开展拟提任对象就本人、配偶(子女)未移居国(境)外情况的承诺工作,组织做好《关于配偶未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承诺表》签订工作。 

4)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社团兼职规定政策的学习,修订《福州市档案馆干部职工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履行报批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允许干部兼任社团职务。今后,我馆将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定期开展社团兼职情况排查工作,加强对兼职行为的规范管理,确保制度执行到位。二是认真开展退(离)休干部社团兼职自查和清理规范工作。3月18日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我馆立即对10名退休市管干部开展退(离)休干部社团兼职自查和清理规范工作,组织签订《福州市档案馆干部在社会团体、基金会兼职情况自查摸底表》,经排查,我馆10名退休市管干部均未在社团兼职。三是修订《福州市档案馆关于加强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规范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明确要求干部因私出国(境)均须填写因私事出国(境)审批表,并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建立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纸质台账,明确馆办公室为证件集中保管责任处室,并确定1名证件专管员负责因私事出国(境)证件收缴、领用、到期归还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今后我馆将持续加强干部出国(境)申请审核把关力度,严格做好出入境证件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四是扎实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回头看”工作,认真学习《<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规范参考》,2021年4月,对我馆干部档案专审表、工作简历填写不规范的问题进行全面清查、逐一整改,重新制作16名干部档案专审表,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报市委办公厅审核确认。今后将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有关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干部档案专审表》相关信息进行严格审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 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 

1)关于“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概念混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1年4月13日,组织馆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内容,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2021年4月29日,召开市档案馆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共福建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中共福州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等内容,对2021年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修订《福州市档案馆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班子及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按规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提升党务干部业务能力。组织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参加《党务实务》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建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从根本上杜绝因党务干部业务能力和业务知识不足而产生的概念混淆等问题。四是加强对文稿的审核把关。严格落实文稿“三审制”,对机关党建工作信息、总结等文稿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不再出现概念混淆等现象。 

2)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馆领导班子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1次各处室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安排。2021年5月21日,我馆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馆领导班子听取各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并对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廉政谈话提醒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廉政谈话记录的管理,明确由机关党总支纪检委员负责做好廉政谈话记录的归档保管工作。 

3)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履行‘ 一岗双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馆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修订《廉政风险识别和防控表》,结合工作实际,重新梳理各工作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并切实制定具体可行的防控措施,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严格《廉政风险识别和防控表》审核流程,明确班子成员防控表由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处室负责人防控表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4)关于“对各类监督检查整改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3月18日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我馆立即收回2014-2016年发放信息、论文稿费(合计10835元),并上交国库。今后将严格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加大资金使用审核力度,确保各项经费使用合规合法,坚决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5)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总支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排查对象、排查范围、风险等级明确要求在排查过程中要突出廉政这一重点,围绕廉政风险较高的重点岗位、重要职责进行深入排查,不得将开展学习和具体业务工作等与廉政风险无关的内容作为廉政风险点。二是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廉政意识,结合工作职责实际,运用多种方式认真查找处室和个人的廉政风险点及其表现形式,并根据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与风险等级,逐条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防控措施。三是加强审核。所有《廉政风险识别和防控表》经责任领导审核签字后,由机关党总支再次进行统一审核,对于相关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进行重新排查,坚决杜绝排查工作流于形式,敷衍应付等现象发生。 

6)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围绕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精准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强化日常监督,截至2021年6月上旬,市档案馆召开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馆务会议5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1次,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均派员参加。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加强跟踪指导,督促市档案馆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查等整改工作。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围绕重要节点、重大项目、重点岗位,抓好廉政提醒谈话,强化档案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廉政防线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市档案馆机关党总支期间,未移交有关党员干部信访件、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和市委巡察二组的悉心指导下,目前,我馆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成效离市委要求及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抓好整改,确保所有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形成长效。 

(一)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说明 

1. 关于走向现代化有差距的问题。福州市电子档案管理中心项目已于2021年6月4日完成招标工作,正式启动建设。计划在2022年12月前建成覆盖市、县(区)两级数字档案室系统、数字档案馆系统、档案在线监督指导系统、档案共享和利用系统等应用系统,实现对全市电子档案的在线移交与接收,档案数字资源长期保存,以及档案数字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分层次、多渠道的共享利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 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受提任批次及职数使用比例限制,目前我馆科级岗位空缺无法立即配齐。今后将继续加强与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沟通联系,加大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力度,分批次逐步配齐科级干部。 

完成时限:立整立改,长期坚持。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1.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福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牢记“档案工作姓党”,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引领档案事业发展,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落实到工作上、行动中。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示范作用,引领全馆党员干部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 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加强馆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坚持不懈推动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大力推进“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建设。立足馆藏档案资源优势,着力加强网站、微博、微信、展厅等宣传阵地建设,不断扩大档案文化宣传的影响力和辐射面。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大对外发布信息审核把关力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形势通报制度,坚持每半年进行一次分析研判。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决堵住管理漏洞。 

3. 进一步巩固巡察成果。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针对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建立长效机制,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在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整改成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起来,与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着力推动我市档案事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3859037;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5号;电子邮箱:fzdaxx@163.com 

  

  

中共福州市档案馆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2021年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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