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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档案馆“建党100周年”档案资料征集活动,邀您参加

发布时间:2021-02-08 来源:档案馆 字体:【大】【中】 【小】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充分挖掘福州丰富的红色资源,用档案见证历史伟业,生动讲述党的伟大奋斗历程和取得的辉煌成就,展现百年风华,服务建党百年主题庆祝活动,福州市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开展“建党100周年”档案资料征集活动。

一、征集范围和内容

1.反映中国共产党各个历史时期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的档案资料,包括党旗、党徽、党章、证书、工作证、代表证、契约、地图、牌匾、会标等实物档案,以及报纸、杂志、采访记录口述资料、照片、录像资料

2.反解放以来福州市各级党组织、各行各业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建设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成就、获得重大荣誉或在全国创新领先的工作的档案资料。

3.反映中国共产党各个历史时期重要人物的书信、日记、回忆录、照片、录音、录像、印章、奖状、奖章、证书以及使用过的物品(如肩章、臂章、粮票)等。

4.反映解放以来福州培树的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档案资料以及各时期党员在抢险救灾、抗击疫情等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中形成的文字和影像资料,包括工作笔记、日记、信函、回忆录、照片、音像资料等。

5.以建党百年为主题创作的文学、书画、艺术作品。

6.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以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福州地区庆祝建党百年系列活动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

7.反映福州籍华侨参与抗战、解放战争等有关的资料、实物等。

8.其他与建党百年相关,具有历史价值和典型意义的档案资料和线索。

二、征集要求

1.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应客观、真实,载体可形式多样。

2.照片应为未经电脑或手机软件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电子照片像素不低于500万,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3.音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4.实物应附简要的文字介绍。

5.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件。

6.数据来源须体现真实性、有效性。

三、征集形式

1.本次征集活动以自愿捐赠为主,本馆将向捐赠机构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

2.本馆接受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捐赠者对所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的利用提出意见。对档案资料持有单位和个人不宜捐赠档案原件的,我馆将采取复制、拍照方式征集。

3.重要历史事件的当事人、知情者若愿意回顾讲述有关事件,福州市档案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访,整理为“口述史料”并妥善保存。

四、联系方式

热忱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各团体及有关个人来馆、来电或来函联系,商洽捐赠档案资料具体事宜。您在参与历史的同时,也将被历史永久记录。

  人:吴欣

联系电话:0591-83855160

电子邮箱:2329071087@qq.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5号福州市档案馆

邮政编码:35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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