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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 切实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档案工作

发布时间:2022-08-12 来源:中国档案报 字体:【大】【中】 【小】

   为切实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民航局综合司于近期印发《民航信息化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适用于民航局机关、各地区管理局、各监管局、直属各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近年来,顺应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趋势,民航系统各单位不断加强各类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并形成了大量信息化建设项目档案。这些档案真实记录和反映了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是项目建设、运行、维护、改造必不可少的可靠依据。《暂行办法》由5章23项条款及8个附件组成,具有3个特点。一是内容全面。《暂行办法》在规范信息化建设项目文件形成、积累、鉴定、归档、移交等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化项目建设各方档案工作的职责分工、项目档案验收基本要求等,对信息化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提出了全面系统的管理要求。二是操作性强。《暂行办法》对标国家有关制度标准,结合实际详细列出信息化项目文件归档范围,以及档号章、目录、备考表等具体样式,便于各单位直接参照使用。三是切合实际。针对不同信息化项目的建设方式、文件产生流程存在差异的实际情况,《暂行办法》创造性地提出两种文件整理组卷方式,使档案更真实地反映项目建设过程。

    《暂行办法》的出台是民航局综合司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档案法,加强档案法规制度建设的又一举措,对推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2年8月11日 总第3868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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