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18 来源:中国档案报 字体:【大】【中】 【小】
针对重大活动档案工作滞后、文件材料收集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省档案馆利用《山东档案》杂志、山东档案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结合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加强对《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的宣传。尤其是加大向省直机关各单位的宣传力度,提高各单位和档案工作人员在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意识。同时,省档案馆积极探索建立重大活动档案征集函制度,做到重大活动档案征集制度化。省档案馆通过获取全省重大活动信息资源,畅通信息渠道,主动协调对接重大活动的主办、承办单位等责任部门,向其发出重大活动档案征集函,明确告知档案馆关于档案接收征集、集中保管、编研利用等方面的相关职责和服务方式,了解责任单位有关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工作的相关需求。此外,省档案馆注重加强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前端控制,确保重大活动档案征集流程规范化。在对责任单位发出征集函的基础上,省档案馆工作人员借参与重大活动服务工作的机会,提前介入,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围绕文件材料收集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的制定、档案规范化整理等方面提供服务,并对各单位档案开发利用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基本实现了重大活动立项与归档要求同步、活动进度与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同步、活动结束与档案征集进馆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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