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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规范脱贫攻坚普查文件材料归档工作

发布时间:2021-04-27 来源:《中国档案报》 字体:【大】【中】 【小】

   近日,云南省档案局会同省脱贫普查办在对全省各级脱贫攻坚普查文件材料归档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印发了云南脱贫攻坚普查文件材料归档清单,用以指导各地做好普查文件材料归档工作。

    云南省档案局、省脱贫普查办高度重视脱贫攻坚普查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对普查文件材料移交和收集归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市县主动联系同级档案主管部门,对普查文件材料进行收集和初步整理,但归档范围不清、材料不全、要素缺失、归档进度缓慢、整理质量不高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为更有针对性地指导各市县脱贫普查办做好普查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省档案局会同省脱贫普查办对普查文件材料归档情况进行了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文件材料归档清单。

    根据清单要求,各地要按照完整、齐全、整洁、规范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对在脱贫攻坚普查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全部音像、电子、纸质文件材料以及实物等进行收集和分类整理。一是进一步做好普查原始资料收集,重点做好普查方案及实施细则,本地区党委政府、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发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纪要、领导讲话、工作简报等文书材料,清查摸底资料、普查数据比对、核实修改审批等清查摸底和现场登记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数据资料,普查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数据、照片、音视频、实物等其他相关资料的收集。二是认真检查是否有遗漏,组织专人检查各类普查表是否缺失,对容易漏填的指标,如行政区划代码、填表人、填表日期、加盖公章等,认真检查、确保完整。三是尽快完成规范整理,脱贫普查办文件材料应在2021年6月前完成归档整理,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整理要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对设有国家调查队和未设调查队的县(市、区)普查办文件材料归档整理分别作出原则性规定,并对脱贫普查档案的管理、利用和移交提出了要求。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4月26日 总第3670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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