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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福州市档案局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5-03-11 来源:福州市档案局 字体:【大】【中】 【小】

按照榕财预[2014]76号要求以及《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福州市档案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榕财指〔2015〕20号),现将我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档案局、福州市档案馆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榕委办〔199645号),福州市档案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档案法》及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进行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实施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审查批准各级各类档案馆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向国内外单位或者个人赠送、交换、出卖档案复制件;审批各单位需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境的档案及其复制件;审批外国组织和个人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利用市内各级各类档案馆档案的申请。

(三)调查处理违法案件,承担全市档案执法监督的行政复议工作;监管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应当保密的集体和个人档案。

(四)对全市各级各类档案局、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重点项目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审查制定市级各专业系统的档案管理办法;组织全市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工作。

(五)集中统一管理市级各机关、团体及其所属单位重要的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六)负责接收市级各机关、团体及其所属单位的档案资料,研究并组织实施馆藏档案的保管、整理、编目、统计、鉴定、解密、利用、开放等工作;征集本市散失国内外的档案资料;做好档案史料的编辑出版工作;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管理和现代化建设;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

(七)组织并指导全市档案理论和科学技术研究、档案保护、档案教育、档案宣传以及档案干部的培训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上级档案局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州市档案局包括7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州市档案局

财政核拨

38

33

三、2015年部门工作计划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全面加强和改进档案工作的纲领性、指导性文件,反映了党和国家对档案工作的新要求,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今后争取各方面支持、做好档案工作的“尚方宝剑”。要紧紧抓住这个机遇,推动出台本地实施《意见》的文件,并争取在实施文件中有一些含金量高的实质性内容。要按照《意见》要求,完善体制机制,健全“三个体系”,加大支持保障。加强向领导的请示汇报,每年至少向党委政府或分管领导汇报一次工作,特别是要积极主动地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服务,以多请示、多汇报、多服务来争取领导和社会的重视和支持。要大胆履行好自身职责,凡属档案,都理直气壮地去管理;凡属档案事务,都放心大胆地去抓;凡属档案服务,都积极主动地去开展。要积极发挥各种社会力量的作用,利用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事务。

(二)切实提升档案工作服务能力

1.增强档案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要根据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中的实际情况,指导相关改革部门做好档案的处置与流向,推动档案工作与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同步进行,确保各类档案收集齐全、规范管理;及时指导机构改革中新设立机构建立并做好档案工作。以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为契机,结合馆藏实际,运用多种形式特别是充分运用各种新兴媒体,开展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系列宣传和展览活动。要根据领导需要,配合各项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主动提供档案信息,做好为大局服务这篇大文章。

2.增强档案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福州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加强与各重点建设项目参建单位的密切配合,落实项目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竣工项目抓紧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对在建项目做好建设项目档案收集和整理的指导工作;对筹建阶段的项目,要主动联系、提前介入,开展建档工作指导。加强与福州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做好新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主动介入做好“5.18”海交会、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海峡青年节等重大活动相关档案工作。加强监督指导国有改制企业档案的规范整理,抓紧接收国有改制企业移交的档案。推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县工作成果,加强农村家庭经营档案、农产品安全档案、农业补贴档案、农民职业培训档案,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档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的收集和管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加强城镇建设档案的规范、有序管理。高度重视并大力加强对环境保护、生态保护档案的管理。

3.增强档案工作服务文化建设的能力。要加大经费投入,坚持做好档案编研工作,充分挖掘档案的历史和文化价值,选好主题,创新形式,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档案文化精品。加强与文化单位合作,吸引并借助社会资源共同参与档案文化产品开发。继续围绕“国际档案日”集中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要善于利用大众媒体的影响力,包括纸媒、电视、网络,尤其是新兴的网络社交平台宣传档案工作,让社会上更多的人尤其是年轻人关注档案文化。要继续开展福建省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工作。

4.增强档案工作服务民生的能力。要切实把民生档案收集齐全,为服务民生打下基础,同时优先把民生档案整理并数字化。积极与相关档案部门联合,逐步推出多门类档案“异地查阅、跨馆服务”,最大限度地促进档案资源共享,方便群众利用。继续执行利用档案零收费,进一步改善档案查阅场所和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场所设施,简化查阅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让利用者满意。

(三)进一步加强档案基础业务建设

1.切实加强档案资源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10号令《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年内完成市属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审批工作,进一步推动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有计划有重点地接收机关及二级单位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进馆,做到应归尽归,应收尽收。有计划地指导国有改制企业整理、移交档案,加大对国有改制企业档案接收进馆工作的力度。继续开展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大节庆、市情民俗、民生档案、民间珍贵档案的征集工作,广泛征集反映本地特色和历史发展中的各种形式、各种载体的档案、资料。做好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抢救和保护任务。

2.切实加强档案馆库建设。加强全市档案库房需求及档案接收保管利用情况调研,探讨统筹规划建设档案库房的意见,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精神,继续加大协调力度,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本地档案馆建设项目继续给予政策支持和倾斜,在配套资金上给予保障,加快福清市、马尾区、连江县、罗源县档案馆建设进度,争取尽快投入使用。希望各县(市)区尚未达标的档案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落实档案馆建设主体责任,新建扩建档案馆。按照省档案局要求,做好每季度县级综合档案馆工程进展情况汇总与上报工作。

3.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继续实施“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战略。在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方面,市、县两级档案部门要按照“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各级档案馆馆藏重要档案全文数字化覆盖率达到50%以上的目标,分期分批开展馆藏档案数字化工作,市档案局年内要完成民国档案数字化工作;加强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加快馆藏档案电子目录录入工作。建成福州市政务电子文件档案接收管理中心并投入使用,加强电子档案规范化管理的监督指导,推进市直单位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和电子档案移交工作,逐步规范各县(市)区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继续推进档案网站建设,做好公开信息上传利用工作,进一步加强档案网站保密管理,严格审核上传网站信息,确保档案信息和数据安全。

(四)进一步加强档案法治建设

1.按照要求建好司法档案。要把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到的各种记录、文书等司法档案建立好、利用好,指导同级司法部门新建立执法档案、领导干预司法档案、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档案,进一步健全信用档案,认真审慎地做好有关法律档案的上网和公开查询工作。建好档案凭证,提供档案服务,为建设法治福州全面提供真实系统的档案凭证。做到凡是对国家、法人、公民维护合法权益具有法律凭证的档案,都建立起来并收集好、管理好、利用好。

2. 开展档案执法检查和督查工作。市档案局将积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档案“一法一例”执法检查活动。按照省档案局的工作部署,继续加大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有重点地开展档案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开展重点建设项目档案执法检查。做好档案服务机构备案工作,加强对档案服务机构的监督与管理,引导档案服务机构健康发展,培育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的档案服务市场,促进我市档案服务的市场化和产业化进程。贯彻落实《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规范档案管理行为。

3. 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保持档案法制宣传的经常和持性,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媒体,通过举办讲座、知识竞赛、咨询等形式,开展以《档案法》为核心的档案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组织好“6.9”国际档案日、“12.4”法制宣传日的档案法制下基层、进社区宣传活动

(五)进一步强化档案安全管理

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档案安全防范体系,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强化安全保密教育。科学选择档案数据存储载体,加强存储载体保护,严防数据丢失。抓好档案数据备份,要对档案实行异地备份,对重要电子档案实行异地异质备份。要确保档案实体安全,加大破损档案的修复和保护力度,尽量以档案复制件代替原件利用;在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过程中,要最大限度地保护原件,做到一件不丢,一件不损,一件不乱。要保障档案信息安全,严格执行档案开放利用审核程序,对上网文件、档案进行严格审查,严防把应保密的文件、档案上传互联网;严格规范数字化外包管理,认真审查监管,杜绝外包单位获取涉密档案信息。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档案部门一把手要对档案安全负总责,建立健全档案安全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继续开展档案安全保密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六)精心谋划“十三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2015年是“十三五”规划的谋篇之年。要全面总结“十二五”的成绩和经验,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精心编制好“十三五”规划。一要围绕本地区发展总目标。一方面认真研究提出档案事业主要指标、重点项目,努力争取将其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另一方面认真制订好档案事业自身的发展规划。二要突出档案事业发展重点。要把握政府编制“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原则和要求,坚持档案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的原则,围绕建设档案强市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突出实施“三大战略”、健全“三个体系”和完善体制机制、加大支持保障这些重点,使编制出的规划能真正促进档案工作发展。三要全面评估 “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在对各项发展条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制约档案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合理确定“十三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指标,并提出保障规划实施的相应措施。要结合自身实际,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妥善安排“十三五”期间需要完成的各项任务。

(七)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

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2014年5月视察中共中央办公厅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五个坚持”为指导,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品德建设各个方面,切实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全面提高档案干部素质。通过落实整改和建章立制,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市档案局将编写《档案工作实务与规范》工作手册,把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去。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持续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大机关效能和精神文明建设力度,弘扬“马上就办”优良传统,持续加强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档案工作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着力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档案行政执法队伍。统筹抓好档案人员上岗培训、技能培训、继续教育等工作,提高档案人员专业水平和业务技能。有计划考录、遴选各类专业人才,逐步优化档案干部队伍层次结构;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做到选贤任能、人尽其才,下大气力培养使用年轻干部,为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切实解决他们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营造心齐气顺、团结和谐的机关氛围,让干部职工以更加饱满的精神和工作激情,切实承担起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神圣职责,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服务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四、2015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为764.5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64.5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64.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3.67万元,公用支出89.80万元,项目支出226.98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749.5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档案事务) 273.72万元。主要用于本局机关人员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档案事务)76.80万元。主要用于本局综合业务支出。

(三)档案馆211.98万元。主要用于档案馆项目支出。

(四)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37.69 万元。主要用于本局离退休人员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住房公积金27.7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提租补贴8.69 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提租补贴的支出。

)购房补贴 12.9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购房补贴支出。

六、其他资金安排的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度预算安排的其他资金安排支出15万元,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 包括:国家、省级下达的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保护费补助费。主要用于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的相关支出。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 16.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上级档案部门组织的境外培训学习,与2014年预算安排相比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2.4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2014年预算安排相比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 1.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及其他省市档案部门工作交流考察等方面的公务接待活动,与2014年预算安排相比持平。

 

附件: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部门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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