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23 来源:档案局 字体:【大】【中】 【小】
福州市档案局2018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 ||||||
联络员: 李剑 联系方式:0591-83859709 | ||||||
序号 | 普法责任主体(部门、单位) | 普法内容(普及的法律法规) | 普法对象 | 载体阵地 | 普法方式 | 普法节点 |
1 | 福州市档案局 | 《档案法》 《档案法实施办法》 《福建省档案条例》 |
管理对象:档案服务机构 | 社区、报纸、网站、宣传册(折页)、LED屏 | 以案释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参与知识竞赛 | 1.贯穿于档案执法全过程,渗透于执法各环节 |
服务对象:社会大众 | 2.“6.9国际档案日”期间 | |||||
执法对象: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 | 3.“12.4国际宪法日”期间 | |||||
4.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活动期间 |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