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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档案局关于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收费权的函

发布时间:2013-09-02 来源:福州市档案局(馆) 字体:【大】【中】 【小】

  福州市法制办: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榕财综〔2013〕24号)文件规定,我局决定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收费权,取消的项目如下:
  (1)查阅档费咨询服务费
  权利编码:FZ01DA-SF-0002
  (2)档案保护费:明清(含明清)以前的一般档案、民国时期档案、革命历史时期档案、建国后档案
  权利编码:FZ01DA-SF-0003
  (3)复印费
  权利编码:FZ01DA-SF-0004
  (4)证明费(出具房地产某项证明)
  权利编码:FZ01DA-SF-0005
  同时,福州市档案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流程图(FZ01DA-SF-0002—FZ01DA-SF-0005)予以取消。
  福州市档案局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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