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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档案局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5 来源:档案局 字体:【大】【中】 【小】

榕档综〔201860

福州市档案局关于

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档案局、各专业档案馆、市直各单位档案部门:

日前,从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今年我市雨季降水量偏多,可能出现较强持续性暴雨过程闽江干流可能发生中等洪水,不排除发生大洪水的可能登陆或影响我市的台风略多,可能有早台风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各级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根据汛期雨季特点,提早做好准备,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级档案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汛期档案安全防御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提高警惕、保持清醒,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作为当前阶段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确保档案绝对安 全。

强化责任各级档案部门要全面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 强化担当意识,履职尽责。实行领导值班带班制,加强值班巡查, 确保安全防范工作指挥到位、职责明确,切实做好防汛抗灾减灾工作。

三、健全制度。建立完善《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档案馆防治灾害工作指南》 ,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提高档案部门工作人员的防范意识。要与气象、水利等相关部门保持紧密联系,高度关注气象、地质灾害预报和天气形势变化,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

四、严肃纪律。在汛期灾害发生后,遇到紧急情况危及档案安全时,相关档案部门要迅速反应、主动应对,服从各级政府和防汛指挥部的调度,确保人员在岗到位,保持联系渠道畅通,确保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做好灾害处置工作,积极协调政府力量和 专业救灾队伍,确保人员和档案安全。

五、开展排查。各级档案部门要切实行动起来,对档案库房、办公用房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发现危房、库房漏雨、防雷装置失效等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档案行政部门汇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要做好相关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有效控制档案库房温湿度,确保档案得到安全妥善保管、安全度汛。各级档案部门如发生档案因灾受损情况,要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上报档案局办公室。联系人:刘春雨,电话 :83802517 ,13763821060

 

 

                              福州市档案局

                            2018年5月23日

 

 

 

 

 

 

 

 

 

福州市档案局                 20185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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