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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福州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点  

发布时间:2012-07-17 来源:福州市档案局(馆) 字体:【大】【中】 【小】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力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政府办公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公众的期待,为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服务。今年我局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条例》赋予的职责。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确定3名兼职人员相对固定地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二)提升公开的及时性、权威性和规范性。切实抓好日常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认真做好月度报送、年报发布和信息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发布等工作。
  (三)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根据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在原有主动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形式,不断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公开局机关职责、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行政经费、领导分工和公开目录;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公开、档案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档案信息的知晓度,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各种优质的档案服务。
  二、强化制度执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四)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工作制度。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责任追究、监督救济、、保密审查等配套制度。继续做好“主动公开信息按时送交”、“年度报告按时公布”、“工作情况定期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等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以严谨有效的制度执行力为后盾,加强各项制度的落实,防止出现只见制度不见效果的“制度闲置”现象。
  (五)进一步规范公文流程。继续改进和完善公文流转环节,明确文件公开属性,切实抓好文件在制发之前的保密审查。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将保密审查与公文办理、网上发布等程序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可操作性,从源头上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做好信息整合链接。健全公开服务体系,努力实现网络在线常态化,强化监督检查。通过动态督导、严格考核等多种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
  (七)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明确依申请公开的责任科室和人员,公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受理处室名称、人员及联系方式,在网上公开依申请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公开流程图,提供依申请公开表格下载。
  (八)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机制,及时审核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条例》规定向档案机关提交的申请,并按照《条例》和有关制度对依申请公开程序规定,结合申请人要求,采取电子邮件、传真、纸质、电话等方式,在规定时限内,尊重申请人的要求,予以明确而规范的答复。对于经审核后属于不能公开的申请事项,坚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的原则,主动与申请人沟通,采取灵活的方式、方法,耐心细致处理好申请。
  四、规范网上发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九)充分发挥公开平台的主渠道功能。继续依照“统一平台、规范标准、兼容互联、分级运维”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切实做好公开信息的汇总和集中发布,规范信息更新频率,提高平台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切实落实好网上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前的沟通协调,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
  (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六要素”的原则,切实抓好《指南》和《目录》的规范化建设。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更新和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网上发布信息真实有效,进一步提升目录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二○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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