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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罢市反抗续征房铺捐(上)

发布时间:2020-08-03 来源:福州晚报 字体:【大】【中】 【小】

  1932年5月17日,福建省政府召开第173次委员例会,以“本省财政奇绌……而闽南军事紧张(指中央红军东路军攻占了闽南漳州等地),临时需款”为由,决定续征房铺捐。其中,房捐照该建筑物全年租额抽收一个月租金,“铺捐一项已设专局,历来征收一个月”,故照该建筑物全年租额仅再抽收半个月租金。同时,恢复省征收房铺捐办事处,由省政府委员林寄南任专员、陈翼为任会办。

  当局续征房铺捐,全省各地商民纷纷反对,福州尤为强烈。

  虽然,当局明文规定:“无论双方订有何等契约”,“房铺捐款系归业主负担,由租户代纳抵租”,但此规定不现实。以铺捐为例,福州的中、小商号基本上租房经营,受制或有求于业主。当局攫取的铺捐款,业主不会负担,还是转嫁给租户。中、小商号将因此受损害,必然群起反对。

  当时,全市中、小商号按门类或地域先后成立27个商事研究所,虽说是民间组织,但具有集议税赋杂捐分摊、调解商事纠纷、维护企业商权等作用。据报载:“各商事研究所方面,以房铺捐征收处现已积极进行,各界对于反对之表示,势难再缓,因于(6月)一日午后,集合各研究所代表在商事研究所联合会内开会讨论办法。”

  会议议决,一方面争取闽侯县商会(当时福州没有市政府,而是由闽侯县政府管理地方行政,许多实为福州市的机构被冠以闽侯县)、福州救火联合会等予以响应支援;一方面派代表前往省政府请求收回成命。他们的主要诉求是:

  一、1931年5月底,中央红军第一方面军主力攻占闽北建宁县城时,省政府曾以“军需紧急”为由开征房铺捐,“声明仅征一度……故民间不得不勉力负担”。大家表示,无法接受当局如此言而无信。

  二、租房经营的中、小商号每年“除实纳房主十二个月租金外”,铺捐已被当局征收一个月,加上保安警察费、警察临时捐、丐首捐、养路费、清道捐、路灯捐、当地救火会及福州救火联合会经费,“官抽乡派……每年须纳额外租金四个月有奇”。大家感到,“当此商业凋零之际,再增负荷,力殊未逮”。

  三、上次征收房铺捐的账目至今未明白公布,“征收结果如何,开销数目如何,已被公认为无数可算了”。大家怀疑,有人巧立名目中饱私囊。

  各商事研究所与当时城台间30多个救火会几乎是伙伴关系,甚至于合驻一处。所以,福州救火联合会首先响应商事研究所的号召。

  他们一起上街散发《宣言》和张贴标语,号召全市商民共同反对续征房铺捐。据报载:“市公安局方面即令各署巡警一律将反对房铺捐标语扯去,其粘贴牢固不可扯者,则用墨汁涂去。”

  他们前往省政府请愿,接待的官员谓,续征房铺捐已经决定,不能改变,“此威信所在,势在必行,人民要深喻政府之困难”。

  各商事研究所和各救火会也毫不退缩,百余名代表于6月15日下午2时在榕南救火会召开联席会议,议决:“一、所贴标语被警署扯去,应再通知各会随扯随贴。二、通电中央并京沪同乡会,表示彻底反对。三、如有因反对被政府逮捕者,由各会日给两元,以为生活费;如因而发生意外危险者,由各会筹资一万元抚恤,并设法永久纪念。四、如有承认此项房铺捐者,各会应加以最严厉处分。五、由会去函警告房铺捐主任林寄南、会办陈翼为及各职员,如其怙恶不悛,应加以最严厉处置。六、函各报请登载反对房铺捐消息,并一致拒阅不登此项消息之报纸。七、全市商民定期向省府请愿,请愿日期及人数,由各代表临时议定。”

  据报载:“十六日下午三时,本市各报社联合办事处亦为房铺捐事特开会议,议决两项办法:一、据实登载各界反对房铺捐消息;二、关于批评征收房铺捐之社论,应根据事实,持公正态度。”“房铺捐办事处方面,以外间反对风潮日趋激烈,十六日下午四时特招待本市各报记者。由办理房铺捐专员林寄南氏亲自出席,向各记者陈述此次省府再征房铺捐之苦衷,并谓去年征收房铺捐,均经指定正当用途,财厅方面已交来详细决算,即可清结公布;本届房铺捐,亦决不至浮滥开销,本人可负责担保。”为了争取报纸舆论的支持,各商事研究所代表也于16日下午5时许派出代表多人分赴各报社,请各报主持公道。据报载:“报界代表表示,凡本市民众方面所办报纸,自能代表民意。”

  闽侯县商会虽然由较大商家所组成,但与各商事研究所或各救火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6月17日召开第四十四次执委会会议,也决定反对续征房铺捐。而且,会长林时霖再次“以本人留心商事,无暇兼顾”为由,向省政府力辞房铺捐评价委员会委员一职。

  全市反对续征房铺捐的队伍不断扩大,反对的声浪日益高涨,省政府仍加紧布置续征房铺捐的各项工作。

  据报载,省征收房铺捐办事处决定,于6月下旬“分区派员出发,调查各铺住户按月租金价额,或入住屋之估计额,并分送通知单”。规定城台各警区商民的缴款银行:“第一警区杨桥巷中国银行,第二警区南街宫巷口颐远银行,第三警区下杭街中国银行,第四警区下杭街中央银行,第五警区桥南颐远银行。至所用货币,则以现洋及本市钱庄银行所发之纸币为限。”并制订各房铺租户缴纳房铺捐的期限及奖惩办法:“第一期自送达通知单之日起计算,于半个月以内在指定银行缴纳者,按照租额减收一成”;“第二期自送达通知单之日起计算,逾半个月以上尚未缴纳者,本处派员按照租额催收”;“第三期本处派员催收后逾半个月尚未缴纳者,按照租额加收二十分之一;如再逾期半个月,按额累加,其加收之款归租户赔缴”。“房铺租户如有短报租额者,不拘期限查出,除令照额补足外,并分别处罚。”

  各商事研究所和各救火会与当局针锋相对,也发出通知:“吾民应誓死否认,各家如有接到征收房铺捐办事处之通知书,应一律拒绝接受”;同时,在城台间大街小巷张贴大量的反对续征房铺捐标语。据报载:“各团体粘贴之后,到了更深夜静,便有黄衣的老师(警察的别称)们,挨户扯刷。”

  如此贴了毁、毁了贴,日复一日。7月初,第一批十九路军官兵抵达福州组建驻闽“绥靖”公署,各商事研究所和各救火会心生一计,“通告各商家先写‘欢迎十九路军’一行,然后附以‘誓死反对重征房铺捐’各字样,以示果再扯者,即为对十九路军不敬”。对于这种粘贴牢固的“混搭”标语,警察们照样“涂去誓死反对重征房铺捐之一半,仅余欢迎十九路军”。

  当时,报上有文章评说:“现政府告示堂皇,势在必行;人民众情汹沸,誓死力争。苟两方均趋极端,势必演成钜变。”果然,一语成谶。

  据报载,7月15日上午,“房铺捐办事处派出征收员三人,协同警察第二署署长施泰桢率巡警十余人,到鼓泰直街征收房铺捐。先到五福绸布店,次到福源隆绸布店,均未得圆满结果”。“征收员续往新华绸布店征收,态度仍强硬,该店店伙被殴,致与群众冲突,征收员张良梅等三人遂被围殴逃逸”。“时追随之人渐多,议论纷纷,形势骤成紧张。突有人以伞柄击施泰桢之头,警察喝令拘捕,观众大哄,秩序为之紊乱”。

  此时,各商事研究所和各救火会代表百余名正在位于吉庇巷的国民党闽侯县党部(即市党部)请愿,“并开会讨论反对房铺捐继续进行办法,得征收员强硬征收肇事之报告,即议决全市罢市”。嗣后,全体代表分乘汽车数辆往城台各处,“沿途高呼‘官厅暴力勒收房铺捐,商家应一致罢市抵抗’口号”,“至十一时许,城内、南台所有大小商店已一律罢市”。

  (未完待续)

 

作者:薛宗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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