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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文书院: 清朝闽清最大的私立书院

发布时间:2017-06-20 来源:福州晚报 字体:【大】【中】 【小】

   北宋庆历间(1041~1048),闽清县开始在明伦堂办县学。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科举,县学随之取消。

  闽清县创办的书院历史悠久。从闽清现有的史料记载,自宋代到清代,闽清共有5所书院。其中,宋代1所,即宋代学者陈祥道、陈旸创办的龙岗书院;清代4所,即龙江书院、云龙书院、鹿坂书院和崇文书院。典籍没有记载的书院尚有2所。

  崇文书院

  崇文书院位于坂东镇新壶村的文泉中学校内,年久失修的清代古建筑即崇文书院。院门正上方“崇文书院”四个大字,据称是清内阁大学士、宣统皇帝溥仪的老师陈宝琛亲笔手书。光绪十五年(1889年),崇文书院易名为文泉书院。

  文泉书院的前身崇文书院,是由宏琳厝于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至嘉庆二十年(1815年)私办的,最初称崇文学堂,后改称崇文书院,书院面积386平方米,位于风光旖旎、碧水荡漾的柯洋山麓,是当时闽清县最大的私立书院。

  清内阁大学士陈宝琛是福州人,光绪十年(1884年)连降五级,革职回籍。返闽后闲来无事,遂在福州创办学堂,执教育人,其间曾慕名前往闽清参观崇文书院,应邀为书院题跋,并建议崇文书院“有美玉于斯,韫椟而藏诸,何若举一隅而益全邑,克明峻德”。

  光绪十五年(1889年),宏琳厝合族讨论陈宝琛提议,达成共识:“为族养士,不若为乡养士;为一乡养士,不若为一邑养士。”此后,由宏琳厝牵头,集诸同志倡捐,各乡应之,计募万余金,购买田亩,把崇文书院拓而新之,更名为文泉书院。

  书院仿宋儒分斋课士之法,造就人才,自兹梅邑学子络绎负笈,相与读书穷理,勉为有用之才。陈宝琛在福州闻之,极为欣慰,特意手书“文泉书院”四个大字相赠,文泉书院视之如宝,请石匠将之碑刻,立诸校门。目前石碑尚在,且保存完好。辛亥革命胜利后,文泉书院改名为文泉中学,1917年文泉中学改为公办,陈宝琛的愿望至此最终实现。

  龙岗书院

  龙岗书院在县城南面,清康熙十年(1671年)重建,并改名龙江书院。雍正七年(1729年)在此设立正音书院,后又改名鼎峰书院。光绪十年(1884年),复名龙江书院。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改为两等小学堂。

  参考文献书目

  徐心希《闽都书院》新编《闽清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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