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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档案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04-02-22 来源:福州市档案局(馆) 字体:【大】【中】 【小】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开展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责任制,增强办事透明度,认真听取群众的建议和意见,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明确领导责任制度。成立福州市档案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副局长直接负责,各科室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度。
  二、明确公开内容。将本局职责、各处室职责、本局管理的审批事项、核准事项、审核事项、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结果、办理责任人和咨询电话等依法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把政务公开分为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并对公开的内容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听取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对提出合理的意见都要积极采纳,对反映的问题要想办法及时解决认真督查督办。
  四、将政务公开的各项内容上墙公开。在我局的走道上挂出政务公开专栏,让群众了解领导分工、职责范围、主要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方便群众办事。
  福 州 市 档 案 局
  200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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