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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住建厅提升全省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发布时间:2022-09-23 来源:中国档案报 字体:【大】【中】 【小】

    日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苏州市召开全省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推进会。省住建厅建设档案办公室,省建设档案研究会,各设区市城建档案馆,苏州市、区城建档案馆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张钧,苏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张焱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在省住建厅的关心和指导下,苏州市以具体项目为抓手,按照特大城市的要求,全力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污水管网改造、基础设施提升等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城建档案是一座城市建设发展的记忆,同时也为城市更新、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数字苏州建设等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全省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城建档案工作,创新工作思路,推进城建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高质量服务“新城建”和“智慧城市建设”。

    会议解读了《江苏省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苏州市城建档案馆以“‘档’建先锋助力新城建 做优做实营商环境”为主题,从“实战OCR+BIM”“城建档案+BIM”“城建档案+元数据”“城建档案+新城建”等方面进行了专题汇报。盐城市城建档案馆、泰州市城建档案馆、宿迁市城建档案馆也分别就城建档案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交流分享。

    会议强调,城建档案在实施城市更新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中起到数据支撑作用,要积极落实工作责任和任务,以更优服务推动中心工作。一要重视档案归集工作,扩大归集范围,从纸质档案归集扩大到声像档案归集,从“二维”档案归集扩大到“三维”档案归集,做到应归尽归。二要强化档案利用工作,深入挖掘档案资源,高质量服务城市更新、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三要深化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提前介入、事前指导,尽全力缩短档案验收时间,有序推进工程档案在线验收。四要强化法治建设,扎实推进城建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完善《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修改)草案,为新时期城建档案管理提供法律依据。五要加强文化保护传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立足资源优势,进一步增强全面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责任感使命感。六要严格内部管理制度,强化自身建设,规范城建档案日常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七要积极开展前瞻性课题研究,结合实际需求确定研究课题,提高研究实效,推动城建档案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2年9月15日 总第3883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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