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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启动《云南记忆名录》申报评选工作

发布时间:2020-07-31 来源:中国档案报 字体:【大】【中】 【小】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云南省珍贵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与开发,传承和弘扬云南优秀历史文化,构建云南记忆体系,云南省档案局出台了《云南记忆名录评选办法》,确定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档案文献《云南记忆名录》的申报评选活动。

    一直以来,云南省十分重视档案文献记忆名录工作。省档案局积极组织推进记忆名录申报工作,先后组织申报省档案馆馆藏“云南护国首义”“卡瓦山佤族酋长印谱”等7组珍贵档案文献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丽江市东巴文化研究院的“纳西族东巴古籍文献”入选《世界记忆名录》。2018年5月,省档案馆馆藏“南侨机工档案”成功入选《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申报工作给予肯定并作出批示。为深入贯彻工作要求,省档案局积极开展前期工作,将在今年启动第一批《云南记忆名录》评选工作。

    根据办法规定,凡是云南省各级各类档案部门、社会组织和个人保管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永久保存和重要研究利用价值,展现各个时期、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具有典型意义的珍贵档案文献,或是在云南省内形成或者反映云南历史,散失省外(包括海外)的档案文献均可参加评选。申报范围主要包括3个方面,一是反映国际、国内具有首创性意义或者重大历史意义的活动、事件以及重要人物,或形成者(著作者)为国内外著名人物,内容具有重要价值,载体独特的档案文献;二是反映云南省内具有首创意义或者重大历史意义的活动、事件以及重要人物,或者形成者(著作者)为省内著名机构或人物,内容在省内具有重要价值的档案文献;三是反映地方和行业特色、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要工程、重要人物等具有典型意义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外交、科技、教育、艺术及社会生活等方面的档案文献。申报的档案文献按照形成时间划分为清代以前(含清代)档案文献、民国时期(1911年至1949年)档案文献、革命历史珍贵档案文献、新中国成立后形成的档案文献4个类型。按照评选标准,申报的档案文献在主要内容、形成年代、形成地域、反映某一民族或者重要族群、载体形式等方面要具有内容真实、年代久远、研究价值高,具备典型性、罕见性和特殊性等。档案文献载体要求为原件,保管良好,形式完整,品相完好。如果原件散失不可复制的,有特别价值的档案复制件也可以参评。

    今年年底前,云南省档案局将组建由知名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云南记忆名录》的档案文献进行评审。入选《云南记忆名录》的档案文献,可推荐申报世界记忆国家级名录。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7月30日 总第3557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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