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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家试点企业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工作通过验收

发布时间:2020-02-21 来源:档案局 字体:【大】【中】 【小】

    本报讯 (实习记者 李瑞环) 春节前夕,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中铁联合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中车互联运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深圳萨摩耶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7家试点企业顺利通过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验收。国家档案局副局长付华出席验收会,国家档案局、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试点工作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由国家档案局、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组成的验收组听取了7家试点企业的工作汇报,针对其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质询。验收组认为7家企业圆满完成了试点工作任务,同意7家试点企业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工作通过验收,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

    付华对继续做好此项工作提出了6点要求。一要尽快将试点成果固化下来。各试点企业和专家要对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工作全流程进行梳理,将各个工作节点上的做法以文字形式详细记录下来,为下一步相关法规标准的制定和经验推广奠定基础。二要同步开展试点成果向政策、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的转化工作。目前,已有相关法律规定解决了归档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问题,下一步,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标准规范。三要加快推进第二批试点企业的试点工作,扩大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工作的企业单位范围,营造顺利开展此项工作的良好环境与氛围。四要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推广试点成果,积极发挥试点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五要总结前期电子发票推广应用的经验,尽快着手研究电子行程单、电子火车票的试点和推广应用问题。六要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试点企业的协调与合作,及时沟通反馈工作中的难点和困惑,不断完善工作流程。

    为推进电子发票应用和推广实施工作,助力国家数字经济发展,从2018年开始,国家档案局会同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分两批选定20家企业开展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经过相关各方一年多的不懈努力,第一批试点工作基本完成。此次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试点工作成果质量很高,相关工作人员付出了极大努力。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2月20日 总第3488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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