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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档案局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材料归档指南》

发布时间:2020-02-12 来源:中国档案网 字体:【大】【中】 【小】

为全面记录和保存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群众抗击疫情的历史资料,全面记录和保存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尽责担当、救死扶伤的感人画面,全面记录和保存全市上下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历史过程。丽水市档案局印发了《丽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材料归档指南》,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移交工作。 

《指南》规定了什么材料需要归档:1.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规定、通知、通报等;2.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本地、本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规定、通知、通报等;3.本级党委、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通知、意见、通报、防控方案,召开的专门会议、新闻发布会等形成的文件材料及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和讲话等;4.本地、本部门建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协调机制、制度规定等形成的文件材料;5.本地、本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报、通告、工作计划、实施方案、防控措施、统计报表、动态数据、工作报告、工作总结等;6.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各种预案、监测方案及治疗技术操作规程等;7.对车站、机场、码头、出入境口岸和汽车、火车、地铁、飞机、轮船等交通工具和流动人员进行卫生检疫和交通管制形成的文件材料;8.医院接收、诊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及疑似病人形成的文件材料;9.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进行医学研究形成的文件材料及相关数据;10.组织医药用品和相关物资保障、生产和生活保障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11.接受社会救助、捐赠及资金、物资分配和使用形成的文件材料;12.部队及全国各地医疗队支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13.临时性新建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定点诊疗医院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14.城市社区和乡村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及农民工和农村人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救治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15.学校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维护学校正常秩序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16.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制假、售假、诈骗、造谣、传谣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17.新闻媒体、医疗机构、各相关单位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材料;18.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事迹及英模人物表彰材料;对疫情防控不力、工作严重失误等的处罚材料;19.与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就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交流、合作形成的文件材料;20.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产生的各类声像文件材料、电子文件材料和实物等;21.其他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文件材料。 

《指南》对文件材料的整理方案提出了意见: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材料与机关日常业务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区别归档,自成体系。各机关要建立专题档案。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材料以件的形式归档。文书类文件材料以一文一件形式整理归档,档号结构应当符合《档号编制规则》(DA/T13)、《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和《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要求。不同载体或形式的档号编制方法应当协调呼应。机关单位形成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门类宜设置二级门类代码,文书档案(WS.FY)、照片档案(ZP.FY)、专业档案( ZY.FY)、录音(LY.FY)、录像(LX.FY)、实物档案(SW.FY)。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材料应当按照《档案著录规则》(DA/T18)进行著录。传统载体照片、录音、录像档案和实物档案应当详尽著录背景、人物、来源等信息。 

《指南》对文件材料的数字化、保管和移交工作提出了意见: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材料为纸质介质的,需要在整理归档之后进行数字化扫描,数字化质量符合《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31)。以电子文件归档的,应当同时打印纸质文件同步归档。2、根据《重点档案管理办法》,各部门在阻击战结束后6个月内向档案馆移交重大活动档案。机关在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移交档案的密级变更或解除工作,并提出划控与开放意见。3、因防控需要成立的临时机构,其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当由主管机关代管。由主管机关负责收集整理归档。防疫阻击战结束后,由主管机关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 

《指南》还对不同类型的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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