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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档案局印发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系列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9-04-17 来源:云南档案信息网 字体:【大】【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刘慧晏调研省档案局馆时提出的“要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认真做好机关党的建设”的要求,近日,云南省档案局机关党委结合局馆机关党建实际,组织制定和印发了《云南省档案局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系列责任清单》,系统梳理和明确了局主要领导成员、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党务干部(含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党支部书记及党小组长、党支部党建(党务)联络员5个层面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基层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3个领域的责任清单。

  2019年的责任清单充分总结、吸取了《云南省档案局2018年度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的工作措施和成效经验,在拟制过程中多次请省直机关工委相关部门进行修改和完善,进一步拓展了省档案局馆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内容和范畴,将“基层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3项“责任制工作”进行逐层级细化和分解,实现“一张清单”部署工作,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2019年的责任清单,创造性地将3项“责任制工作”涉及的“具体责任内容”“具体量化指标”和“考核方式”统一汇总,便于基层实际操作和执行。在汇总“具体责任内容”中,不搞机械、简单的“累加”和“加码”,而是注重相关责任内容的内在逻辑关系,充分考虑到党支部书记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操作程序和措施,尽量归并和整合,最后形成党支部书记的8项责任内容。

  2019年的责任清单更加突出“一把手”的示范引领作用,明确6项“具体责任内容”,5项“具体量化指标”,如每年至少1次对班子成员和党支部书记及处室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每半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局务会听取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作汇报并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等系列工作;每年给全体干部职工上廉政党课、专题党课各不少于1次;每年向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报告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即年度抓党建述职评议);每年赴定点扶贫点开展调研不少于2次,推动“党建促脱贫”工作等。

  2019年的责任清单更加突显“下一级党组织书记”责任承接。明确党支部书记8项“具体责任内容”,均是对单位“一把手”责任的对应和承接,有效避免了“责任空转”。如每年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支委会,研究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关党建(基层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每年2次对支部党员开展廉政谈话教育;每年给党支部干部职工讲廉政党课和专题党课至少1次;在局馆内部开展的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实地检查考核,进行个人述责述廉;每年向局领导班子报告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即年度抓党建述职评议)。

    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系列责任清单,是省档案局馆结合自身实际,贯彻落实“要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认真做好机关党的建设”要求的具体举措;是继续贯彻落实省委省直机关工委主要领导同志相关批示精神,凸显省档案局馆机关党建工作特色的重要措施。下一步,省档案局馆将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规范局馆各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以机关党的建设推动档案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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