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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印发《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

发布时间:2019-02-15 来源:中国档案报 字体:【大】【中】 【小】

       为进一步加强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安全管理,提高档案安全风险防范和保障能力,确保档案馆库、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安全,近日,国家档案局印发《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

       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底线,是档案事业的根基。各级档案部门是档案安全工作中不容置疑的责任主体,确保档案安全应是各级档案部门的首要工作。各级档案部门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丁薛祥同志批示要求,深刻汲取巴西国家博物馆重大火灾教训。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是档案安全的主体责任部门,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依据《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深入开展档案馆安全风险排查,不断完善档案安全保障,切实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档案安全保障体系。在档案馆安全风险排查中,应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底线思维,综合研判本单位档案安全工作现状,认真梳理查找风险隐患点,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解决,对存在的隐患逐一消除。

       《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共包含馆库安全、档案实体安全、档案信息安全和安全保障机制4项一级指标、15项二级指标和56项三级指标。其中,馆库安全包含馆库选址、馆库建筑、功能布局、设施设备4项二级指标;档案实体安全包含档案保管、档案流转、档案抢救和保护3项二级指标;档案信息安全包含系统安全、数据安全、档案开放和利用安全3项二级指标;安全保障机制包含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应急措施、宣传培训、安全保卫5项二级指标。每一项指标都有相应的评估内容、评估办法和评估依据,可采取定性或定量的方法,逐项进行评估,并分别得出“高危性安全风险隐患”“危险性安全风险隐患”“未发现安全风险隐患”的评估结论。各级档案部门可通过《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对档案馆安全风险进行系统的分析评价,确定档案馆可能面临的风险,并根据风险的可能危害程度及防控条件确定风险隐患控制的优先顺序,进而有效降低安全风险发生的概率,最大限度地确保档案的安全。

       2019年,国家档案局将指导各级档案部门深入开展档案馆安全风险排查,促使各级档案部门切实增强做好档案安全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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