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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顺利收官

发布时间:2019-02-12 来源:中国档案报 字体:【大】【中】 【小】

  自2011年北京市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下简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以来,作为全市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联席会成员单位,北京市档案局认真履职、密切配合,以规范档案管理为重点,加强全程监督指导,确保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收集齐全完整,实现了档案工作与确权登记颁证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同步完成。

    市档案局及时下发有关文件,促进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得到规范管理。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市档案局与原市农委联合制发了《北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阐明了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的原则和意义,明确了各级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规定了各类档案的整理标准,并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规范了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的组织实施。

    市档案局积极组织专题培训,推进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实施办法》下发后,市档案局及时与原市农委联合组织培训,对各涉农区档案局指导科及管理科、区农委、区经管站、测绘公司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进行宣传指导。各涉农区档案局也纷纷结合实际,对乡镇、村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扎实的培训切实增强了工作人员的档案意识,推动区、镇、村3级从源头入手着力抓好档案工作,确保了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开展,保证了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此外,市档案局主动开展督导检查,促进“末端”落实。2018年6月,市档案局与原市农委、原市农经办、原市规划国土委联合开展了督导检查,实地察看了区、镇、村3级形成的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收集整理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档案局与原市农委联合召开全市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会议,通报年中督导检查整体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现场观摩了昌平、怀柔等区的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会议指出,档案收不全,测绘数据不得移交入库。

    市档案局通过开展联合验收,促进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圆满收官。2018年10月底至11月中旬,市档案局与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联合开展了全市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工作,档案工作在验收评分中占15分,检查内容包括档案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资料是否按要求整理归档、档案是否完整规范等。通过检查,各涉农区按照《实施办法》要求,边工作边积累,边归档边整理,基本完成了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的收集和分类整理工作,实现“一户一档”,做到“专袋存放、专人保管、专业规范”。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9年2月11日 总第3333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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