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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 全市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发布时间:2019-01-18 来源:档案局 字体:【大】【中】 【小】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四川省档案局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成都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一年来,成都市档案局从3个方面入手,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提升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

    首先是聚力攻坚“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推动市档案馆的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为了落实国家档案局相关要求,市档案局积极响应,多措并举,全力做好业务建设迎评工作,局领导及时向市级分管领导作专题汇报,并专门成立业务建设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全力准备迎评工作。在迎评及完成业务建设评价工作的同时,市档案馆夯实了业务基础、落实了规范化管理要求,为全市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发挥了“领头雁”的作用。

    其次是持续推进“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定”,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在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定工作中,全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不断强化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指导培训,市档案局基本实现了对市级各部门、各区(市)县档案局业务指导全覆盖,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培训班共计70余次,参训6000余人次;各级各部门对档案工作越来越重视,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定工作全面展开,一年来,市档案局完成2家机关、6家国有企业的认定,区(市)县档案局组织完成28家机关、11个乡镇、37个村(社区)、3家国有企业、21家科级事业单位的认定,成效显著。

    第三是部署启动“档案馆规范化管理评价”,推动区(市)县档案馆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经过慎重研究,2018年11月,市档案局决定对20个区(市)县综合档案馆(不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集中开展规范化管理评价工作,印发了《成都市档案局关于开展区(市)县综合档案馆规范化管理评价工作的通知》《成都市区(市)县综合档案馆规范化管理评价实施细则》,从评价范围、评价内容、评价方式、评价时间、结果反馈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目前,此项工作已经成效初显,而这项工作的持续开展也必将极大地提升各区(市)县档案馆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9年1月17日 总第3324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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