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子站>档案新闻>业界动态

南宁市将档案工作纳入行动方案切实加强

发布时间:2018-10-11 来源:中国档案网 字体:【大】【中】 【小】

近日,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宁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增点扩面提质升级(2018-2020)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将档案工作纳入《行动方案》切实加强。 

《行动方案》对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的档案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切实加强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档案工作: 

一是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档案和追溯体系。《行动方案》明确,要提升品牌创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要突出品质品牌提升,大力推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认证,鼓励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培育知名品牌。引导企业开展标准化生产、标准化质量控制、标准化管理,加强质量安全认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档案和追溯体系。 

二是提升质量安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要建立生产档案制度和产地准出制度。要有完善的生产档案,有完整的生产记录(保存2年以上),完善农业投入品来源及使用记录。要设置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检测设备齐全,且运行良好;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建立检测数据档案。所有记录和档案均要严格按要求进行安全保管。 

三是建立企业信用评级制度。把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等级纳入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档案,与企业信用评级结合起来,提高信用额度,实行额度优厚、利率优惠,提高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经营主体融资能力。规定凡守信用的示范区可提高信用额度,为创建特色农业示范区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南宁市出台《行动方案》,是为贯彻落实2018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全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增点扩面提质升级动员部署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增点扩面提质升级(2018-2020)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全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增点扩面提质升级(2018-2020)三年行动,全力打造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升级版而开展的。 

分享到: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