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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档案局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发布时间:2018-05-24 来源:中国档案网 字体:【大】【中】 【小】

  近日,四川省档案局根据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及《四川省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印发实施《四川省档案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建立普法责任制和普法责任清单。 

  《方案》明确了省档案局普法重点内容。强调要结合部门职责,重点宣传《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村级档案管理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和规章。 

  《方案》明确了省档案局普法职责任务。要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制定《四川省档案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核常态机制,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解读,在地方立法、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执法过程中普法,实施以案释法,探索“互联网+普法”、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及其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活动,积极推进普法与执法深度融合。 

  《方案》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省档案局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将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人员、经费、物资等保障,为普法工作开展创造条件。各处室要对本处室牵头或参与的职责任务进一步细化责任,落实人员,拿出措施,形成普法工作合力,增强普法整体效果。要形成党组统一领导、法制工作机构牵头协调、各职能机构具体实施的普法工作格局,全面深入推进档案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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