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强和规范福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档案的管理,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加快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精神,市档案局印发了《关于做好福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同步推进,切实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确保美丽乡村建设档案工作与美丽乡村建设同部署、同开展、同考评、同验收;要明确本单位美丽乡村建设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按照《村级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确保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和系统;要按照国家档案工作标准规范整理,安全保管,切实集中统一管理好美丽乡村建设档案;要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美丽乡村建设档案工作。
《通知》的印发将进一步规范美丽乡村建设、管理、发展过程中的档案工作,对维护农业农村的发展与稳定,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