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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全面开启档案“双套制”管理模式

发布时间:2017-08-07 来源:档案局 字体:【大】【中】 【小】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榕委办发〔2015〕39号)明确的“从2016年起,各部门(单位)依法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时,应同步移交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副本”要求,市直各单位全面开启档案“双套制”管理模式,积极开展机关档案室存量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

据统计,目前同步移交纸质档案及数字化副本的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机关局、市粮食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地震局、市外经委、市食药监局、市住宅发展中心、市仲裁委、市水路运输管理处、九三学社、致公党、农工党、民盟、民进等20多家单位。已进入档案数字化成果专项验收程序,即将移交进馆的有市委党校、市城管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统计局、市园林局、市体育局、市海洋渔业局、福州日报社、市公积金中心、市土地发展中心、市妇联、市城镇联合社等10多家单位。此外,正在开展室藏纸质档案数字化外包工作的有市人大、市交通委、市文广新局、市农业局、市委文明办、市国税局、市民宗局、市信访局、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市疾控中心、市文物局、市公路局、市质检局、市老龄委、市文联、市残联、民建、福建海峡银行、市地铁公司、市计生协、市台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台商投资区管委会、鼓岭管委会、市新投公司等30多家单位。

全面施行档案“双套制”管理模式,是推动档案工作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举措,将减少利用过程中对档案原件的损害,实现电子档案快速检索、资源共享和远程服务,进一步提高档案安全保护工作水平和档案利用工作效率,有效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市档案局将结合年底“双随机”档案工作执法检查以及年度绩效检查,确保市直单位档案“双套制”管理全覆盖,实现“到2020年,县级以上各部门(单位)及乡镇(街道)档案室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达100%”的目标。                    (市档案局监督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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