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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列入福州市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发布时间:2011-02-01 来源:福州市档案局(馆) 字体:【大】【中】 【小】

  在福州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通过了《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纲要中明确指出“十二五”期间福州市档案工作的重点是“加快全市13个国家档案馆库建设,建成福清、闽侯、连江、罗源档案新馆;加强信息化建设,建成福州市电子文件管理中心”。
  “十一五”期间,中共福州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档案事业发展,年年召开常委会研究档案工作,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新建了福州市、长乐市、鼓楼区、永泰县4个档案馆,马尾区、台江区档案馆实施扩建。档案新馆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福州市、长乐市档案馆先后晋升为国家一级档案馆;马尾区、台江区、晋安区、连江县档案馆晋升为国家二级档案馆;国土资源档案馆晋升为省一级档案馆。为了进一步加强加快全市档案新馆建设,扩大馆藏档案资源规模,由福州市档案部门提出建议,经福州市人大第十三届六次会议批准,福清、闽侯、连江、罗源档案新馆建设正式列入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为福州市档案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档案资源规模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和经济支持。
  近年来,福州市档案系统“数字档案”建设成效显著,全市13个国家档案馆已全部完成馆藏档案数字化任务。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机关办公自动化、电子化快速发展。为了建立机关电子文件档案的安全运行机制和管理体系,预防和减轻各种灾害对电子信息档案造成的损失,确保电子信息档案的安全,福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在“十二五”规划中明确强调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建成福州市电子文件管理中心”。福州市电子文件管理中心的建立,将逐步完善电子文件档案自动接收与归档的运行机制与模式,保证电子档案信息的收集、归档、存储“一条龙”,实现对福州市直单位电子文件档案实时在线全程接收与安全管理。
  (福州市档案局 林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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